一、新疆第三监狱应用ISO9000理论于改造罪犯工作的调研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桑先军[1](2021)在《自治区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研究》文中指出
连春亮[2](2021)在《第三代罪犯的认知与矫正对策》文中研究表明"第三代囚犯"从犯罪性质、罪犯知识结构、身份结构、犯罪类型等方面,都呈现出多元化状态。在改造中,罪犯表现出权利(维权)意识强,功利思想严重,家庭意识不强,身份意识弱化,缺乏羞耻感、罪恶感等特点。因此,创建社会良好环境,优化监狱的"内生秩序",对罪犯进行文化知识、生活技能、职业技能、心理健康、法治等方面的教育与训练,才能使第三代罪犯真正成为适应现代社会的公民。
魏彤[3](2020)在《我国监狱老病残犯若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围绕我国监狱老病残犯若干问题为核心,旨在立足司法实践,探索理论研究,以期推进我国监狱管理的进一步文明化科学化法治化。论文从七个方面展开论述:前言、界定、制度发展史、问题及原因分析、完善措施、整体思考与建言、结论。
杨迪[4](2020)在《我国轻罪制度建构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刑法自1997年全面修订以来,在20余年的时间里,立法机关通过多个修正案回应了社会对刑法和刑罚的期待。在逐步修订刑法的过程中,法网严密化和违法行为入罪成为一个显着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发展,犯罪态势和罪犯结构发生了变化,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暴力犯罪数量下降,性质和情节较为轻微的犯罪案件数量上升。因此,建构起具有我国特点的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内核的轻罪制度,能够较为准确识别轻罪案件和轻罪罪犯,实现刑罚配置和刑事处遇的分类施策,既成为司法实践的迫切需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从世界范围看,包括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多个国家在内,均在其刑事实体法中或依照犯罪的严重程度为标准或以法定刑为标准或以宣告刑为标准,进行了重罪与轻罪的划分。与实体法上轻罪制度相适应,各国在其轻罪处罚机制上出现了轻缓化和多元化的趋势,在刑事诉讼程序上也建立了相应的特别化的轻罪处理机制。在刑事政策方面,西方国家也经历了调整的过程,逐渐形成了“轻轻重重”刑事政策。在“轻轻”方面,强调立法上的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刑罚执行社会化和刑事诉讼程序简便化。在“重重”方面,强调对罪行严重或主观恶性较深的犯罪进行更为严厉的刑事政策调处。我国刑法中虽然并没有规定重罪与轻罪划分的犯罪分类制度,但无论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关区别对待和宽严相济的要求,还是近年来我国犯罪态势整体平稳、轻罪案件数量上升,刑事案件总体数量仍在高位徘徊和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的现实状况,都要求建构起轻罪处理特别原则与机制,实现轻罪轻罚、重罪重罚。同时,我国历史上的“世重世轻”刑事政策,有关重罪区别对待的犯罪分类的雏形,区分刑罚轻重而设定的刑制以及轻刑案件特别的执行和处理程序,为轻罪制度的建构提供了文化土壤;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则为轻罪制度的建构提供了制度土壤和实践经验。因此在我国建构轻罪制度,具有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是理性的选择。传统观念中,我国对于刑罚功能的强调偏重于惩罚和威慑,认为刑法规制的是最严重的危害社会行为。与这种观念相适应,我国刑法立法模式上对于犯罪行为描述采用的是“定性+定量”模式。性质和情节没有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违法行为,在过去不会进入刑法的评价范围。在这一前提下,过去对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犯罪行为的刑事被告人,适用隔离措施是必须和适当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形势发生变化,社会公众对于悖德行为和越轨行为的情感和容忍度也发生变化,对于刑法功能的期望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若再以过去眼光看待轻罪罪犯及其家属,要求对轻罪罪犯剥夺自由,对服刑完毕的轻罪罪犯及其家属歧视疏远,必将导致轻罪罪犯难以复归社会。这不仅不能适应轻罪治理的现实需要,还会带来社会对立的问题。因此,对于刑法功能、轻罪罪犯特征、轻刑功能和轻罪案件诉讼程序模式在认识上的转变,促动了从更新、也更贴近社会生活现实的角度对轻罪制度功能和轻罪案件处理的思考,也成为在我国建构并运行轻罪制度的观念前提。建构轻罪制度既涉及到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落实、刑罚配置的完善、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又涉及到现有轻罪处理制度的完善和现行规范无法通过改进方式解决问题情况下的新制度建构,是一个界分与选择的过程。为实现较为准确甄别轻罪案件和更好的轻罪治理效果的目标,轻罪范围的划分宜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比例原则和经济原则,在我国刑法所划定的犯罪圈基础上进行研究。相较于西方国家确定轻罪范围所采取的法定刑形式确定模式,我国刑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轻罪的概念和范围,但在立法和司法实践过程中实际上总结了关于轻罪识别和界定的拟定刑模式。这种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由司法机关在法律规定框架内运用司法经验进行预判、尊重被告人程序选择权利并通过救济程序进行纠偏的模式,由于兼具法定性和裁量性,更加适宜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衔接,并可以向后观照案件裁判结果即宣告刑,故而更加适应我国现实情况下的轻罪认定和处理需要。在此模式下将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作为轻罪案件,更适宜在我国语境下进行轻罪制度建构探讨。通过实践观察发现,我国部分轻罪案件处理出现了事实上的“轻罪不轻”问题。这一问题的产生既有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刑罚配置原因,也有轻罪案件处理程序机制问题以及实施犯罪行为引发的责任体系内部责任叠加的原因。针对轻罪及轻罪被告人的特点,为实现更好的犯罪治理效果,以相对均衡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对我国轻罪刑罚配置进行检视,可以发现短期自由刑的配置仍然处于轻刑体系的核心地位、罚金刑作用发挥不理想、缓刑适用不精准等问题的存在。为实现轻罪刑罚功能的协调发挥,应当提升缓刑适用的精准性、有效配置和适用罚金刑、完善资格刑配置和适用制度及内容。在程序机制配套方面,轻罪治理问题不仅需要实体法上针对轻罪问题作出更科学的刑罚配置,刑事司法上作出更科学的量刑,也需要在刑事诉讼程序上进一步探索建立针对部分轻罪案件的处罚令程序和有条件的轻罪罪犯前科消灭制度。通过建构多元快速的刑事案件处理程序,真正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帮助轻罪罪犯复归社会、消弭社会裂痕。此外,随着法律制度的发展,实施轻罪行为的被告人不仅会因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要面对来自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被侵权人要求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来自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要求其承担的公共利益损害赔偿责任。环境犯罪领域即为较有代表性的例证。在环境犯罪视域下,被告人可能同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侵权责任、公益赔偿责任等等。若仅将各种责任进行简单累加,不仅事实上加重了轻罪罪犯责任,难以做到罪责适应,还会因实际上对被告人科处责任过重,引发社会的质疑。因此,在责任体系的完善上应当坚持以犯罪治理为导向的体系化整合,坚持犯罪治理手段和刑罚方法的多元化,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措施的应用,鼓励轻罪被告人自愿承担修复生态环境义务,以更小的刑罚成本和社会成本实现更好的犯罪治理效果。
王文娟[5](2020)在《上海市监狱内部警力资源配置优化问题研究 ——以N监狱为例》文中认为本文以警力无增长改善理论和双因素理论为指导,以上海N监狱为例,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访谈、比较研究等方法,对上海市监狱内部警力资源配置优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文认为,上海市监狱系统自实施两级管理模式以来,基本形成了良好的警务运行模式,警力下沉明显,狱警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学历水平大幅度提高,文明执法,确保了监狱警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警力配置及运行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表现为警力资源短缺、专业人才配置不足、专业人才的工作安排使用不够合理以及狱警工作技能水平无法完全满足岗位需求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警力分布结构不合理、岗位设置专业性欠缺、警力使用欠科学、科技手段运用少、工作技能培训效果差、工作激励有效性缺失、狱警的工作忠诚度不高等。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根据警力无增长改善理论和双因素理论的启示,结合国外同行及国内公安系统解决警力配置不足的经验,提出了优化上海市监狱系统内部警力资源配置的对策建议:一是科学合理分配使用警力:调整优化男女警工作岗位、对监狱工作进行合理分解;二是运用合理手段弥补监狱警察数量的不足:招收监狱辅警从事辅助性监狱管理工作,鼓励部分民警提前退休以适时补充新生力量;三是通过改革培训制度提升在岗狱警的工作能力:创新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充实培训师资力量;四是借助科技手段解放监狱警力:推进警务装备现代化,着力推进监狱智慧化建设;五是改革激励机制激发狱警工作潜能:改进现有考核制度、完善狱警基本保障制度、从狱警基本需求出发实施有效激励。
陈东阳[6](2020)在《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激励机制研究 ——以S省S监狱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监狱承担着刑罚执行的重要作用,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水平的具体体现之一,而监狱的管理水平归根到底表现为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心即激励状态。本文以激励机制作为研究重点及分析视角,以S省S监狱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调研和理论分析等方法,具体研究了监狱人民警察激励机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的发展优势、当前监狱人民警察激励机制在机制建设及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运用管理学相关理论建立高效完善的监狱人民警察激励机制等3个方面的问题。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调研等实证研究,发现监狱人民警察激励机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物质激励不足,激励机制弱化,民警工资难以体现绩效差异,民警队伍活力与竞争力下降;(2)教育培训针对性、有效性、激励性不足;(3)考核激励量化难、统计难、兑现难;(4)职业保障、执法保障、容错纠错机制不完善;(5)职务晋升通道狭窄,成就激励不足,监狱民警职务晋升体制设计的不完善,晋升通道不畅。同时本文总结了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激励机制建设在经济、社会、人文环境、职业风险保障等方面的优势。本文以问卷调查、访谈调研等实证研究的结果为基础,在深刻理解激励理论与机制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对策是:一是要明确监狱人民警察激励机制的建设原则,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二是深入调研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的激励需求,做到有效激励,提升激励效能;三是探索建立涵盖“执法任务制”、“全口径警力成本双控机制”、“职业生涯发展管理体系”、“民警履职奖惩体系”的综合系统的激励机制。
柏培[7](2020)在《江苏一线监狱民警职业倦怠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江苏省Y监狱为例》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监狱工作也在进入快速发展期,监狱正在朝向更加文明化、法治化、智能化和社会化的现代化监狱发展,工作的任务量和难度不断增加,同时也给监狱民警尤其是一线民警带来了较大的职业压力,一线监狱民警中职业倦怠现象较为突出。职业倦怠严重影响着监狱工作效能,还对监狱民警自身的身心健康带来负面作用。本文希望通过对江苏省Y监狱案例的深入研究能够更多地了解江苏一线监狱民警的职业倦怠状况,并分析造成职业倦怠的相关成因,最后为一线监狱民警应对职业倦怠提供建设性的对策建议。本次研究选取80名Y监狱一线民警和35名机关科室民警为调查样本,选取MBI-GS职业倦怠量表为测量工具。研究发现:一线民警职业倦怠水平属于中度,远高于医务人员、教师、企业职工等行业,一线民警的职业倦怠水平也显着高于机关民警,由于年龄、警龄、教育程度、职务、执勤模式等变量的影响,职业倦怠的三个维度都有着一定的差异表现。结合个别访谈法和集体座谈等形式深入分析职业倦怠的成因,并从监狱的职业压力源、个人、家庭和社会支持系统的层面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最后,从一线监狱民警的群体状况和工作实际出发,提出了缓解一线民警职业倦怠的建议,指出可以通过提高个体认知水平和调节能力,细化民警管理、提升绩效考核水平,健全监狱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等方法来缓解一线民警职业压力,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朱广然[8](2020)在《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研究》文中提出监狱安全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而言意义重大,同时,对罪犯人身安全等合法权利的保护,也体现着一个国家法治化、文明化的程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罪犯自伤自残尤其是罪犯自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时常会引起媒体和社会关注,影响着监狱的安全稳定,是监狱必须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是监狱做好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管理的重要环节,不仅可以使监狱对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做足心理和应急处置上的准备,防止罪犯自伤自残自杀事件的发生,而且还可以降低危机事件对监狱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同时,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预防的效果也从侧面反映了监狱的危机应对管理能力。本文将预警管理理论应用到我国监狱危机管理工作中,探讨了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问题,尝试提出一些能促进我国监狱做好包括罪犯自伤自残自杀等危机预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H监狱隶属于J省监狱管理局,为省直属中低度戒备等级监狱,正处级司法行政机关单位,关押的多数为短刑期青壮年男性罪犯,“二进宫”以上罪犯占比超过30%,所犯罪行多为暴力型、贪欲型(盗窃、强奸等)传统犯罪。2014年至今,H监狱以指挥中心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监狱危机管理工作,在危机预警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建立并明确了指挥调度、狱情研判、检查督查、防范控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组织机构及制度措施,危机预警管理意识有所强化,危机预警管理力量得到进一步统一,应急预案建设取得进步,危机预警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然而,在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方面还主要存在危机预警相关制度匮乏、预警机构及功能设置不健全、预警投入保障不到位、预警理论研究与实践不充分、人才队伍专业性不强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危机预警管理意识不强,组织机构建设不合理、法规制度制订不及时、经费保障供应缺少来源、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迟滞等。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包括监狱危机在内的公共危机预警管理所采取的措施中得出的几点经验启示来看,加强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可从强化意识、加大投入、完善法规、理顺体制机制等方面入手,努力将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事件的风险降到最低。
刘潇[9](2020)在《监狱罪犯“软对抗言行”管理研究 ——以重庆市XX监狱为例》文中认为
潘磊[10](2019)在《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研究》文中提出当前,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社会整体发展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国家加大了对社会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治理能力的推进力度,司法体制改革又有了全新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监狱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惩罚和矫正罪犯的刑罚执行机关面临着新机遇和新挑战。如此,对罪犯的教育矫正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建立新模式,而出监教育作为此项工作中重要的“末道工序”,对帮助罪犯顺利回归社会起到决定性作用。但在现实中,出监教育管理运行上缺少必要的标准规范的指引。由此,文章着力于从当前新兴的“标准化+”理念下,以出监教育标准化管理角度出发,按照体系建设的准备、构建与实施顺序,根据已总结出的实践经验,运用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着力探讨研究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并得出相关结论。在建立出监教育“标准化+”体系的准备阶段,文章首先阐述了相关的理论;其次,分析了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的现状、困难和不足,剖析原因,同时进行归纳;最后针对这些问题,分析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的可行性,提出解决方案。在出监教育“标准化+”体系的构建阶段,本文首先分析和梳理了制度及组织建设的原则和方法;其次,按照标准化体系的构建流程,对标准化体系的功能、适用性、需求、构成、分类进行了分析;第三,从原则、步骤和构成三个方面讨论和阐述了标准体系的制定;最后,结合出监教育的现状,探讨了在监狱系统中标准化同大数据、社会合作、品牌战略的融合效应。在出监教育“标准化+”体系的实施阶段,从建设主体、实施过程、产生的效益和实施效果评价四个方面阐述体系实施的机理,利用PDCA循环对实施过程进行分析,并利用系统工程理论的模糊综合评价法对体系的实施效果进行了量化测量,最后针对体系的进一步优化提出了建议。
二、新疆第三监狱应用ISO9000理论于改造罪犯工作的调研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新疆第三监狱应用ISO9000理论于改造罪犯工作的调研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2)第三代罪犯的认知与矫正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第三代囚犯”理论的提出 |
二、第三代罪犯的认知 |
(一)第三代罪犯的构成特征 |
(二)第三代罪犯改造的特点 |
三、监狱改造环境的优化 |
(一)社会良好环境的营造 |
(二)监狱“内生秩序”的优化 |
四、罪犯矫正教育和训练对策 |
(一)现代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教育与训练 |
(二)职业技能教育与训练 |
(三)心理健康教育与训练 |
(四)法治教育与训练 |
(3)我国监狱老病残犯若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前言 |
二、监狱老病残犯的界定 |
(一)解读监狱老病残犯 |
1.老年犯。 |
2.病犯。 |
3.残犯。 |
(二)开展监狱老病残问题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
1.是科学开展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 |
(1)监狱面临“老病残犯”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
(2)有利于完善老病残犯执行方面的法律规范 |
2.有利于促进老病残犯回归社会和预防司法腐败 |
(1)有利于促进老病残犯回归社会 |
(2)有利于避免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中的司法腐败 |
3.是构建科学高效刑罚执行体制的具体要求 |
三、我国监狱老病残犯制度发展 |
(一)我国监狱行刑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
(二)我国老病残犯管理法律政策体系梳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至2005年期间的法律政策关于老病残犯的规定 |
2.《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来至《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实施的老病残犯规定内容 |
3.《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关于老病残犯的规定及其作用 |
(1)《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颁行具有进步意义 |
(2)《规定》理顺了“保外就医范围方面的法律冲突” |
(3)《规定》相对于《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改变 |
四、我国监狱老病残犯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
(一)我国监狱老病残犯现行医疗模式及其弊端 |
1.老病残罪犯医疗费支付现状及其弊端 |
(1)老病残押犯医疗费用采取供给制带来诸多副作用 |
(2)易引发犯罪或再犯罪 |
2.监狱疾病预防及控制模式及其弊端 |
(1)医务力量薄弱 |
(2)管理方式落后 |
(3)安全隐患较多 |
(4)医患矛盾突出 |
(二)老病残犯在监狱监管模式及其弊端 |
1.监狱罪犯存在混合关押问题 |
(1)我国罪犯关押现状 |
(2)罪犯混合关押违背监管规律 |
2.老病残犯就诊、治疗和护理问题 |
(1)老病残犯存在一定的就诊困难 |
(2)老病残犯缺乏相应医疗条件和医疗经费问题 |
(3)对于老病残犯的护理不专业。 |
3.老病残犯管理存在困难较多 |
4.精神病犯的鉴定与治疗比较薄弱 |
(三)老病残犯暂予监外执行方面的问题 |
1.老病残犯保外就医程序不规范及规则执行不严问题 |
2.罪犯保外就医中存在配合不够监管失控现象 |
3.外国籍病犯保外就医缺乏法律依据问题 |
(四)老病残犯的理论研究不足问题 |
(五)社区矫正与监狱老病残犯管理存在衔接不畅问题 |
1.社区矫正制度建立对监狱老病残监管之影响 |
(1)社区矫正缓解了监狱老病残犯监管压力 |
(2)社区矫正对于老病残犯具有诸多益处 |
2.社区矫正与监狱老病残管理存在衔接不畅问题 |
(1)理念差异导致的衔接不畅 |
(2)职责不明导致执法衔接不顺畅 |
(3)监督不力导致执法不力。 |
五、老病残犯监管工作的完善 |
(一)监狱老病残犯分类收治和计分考核问题完善 |
1.监狱老病残犯分类收治 |
(1)老病残犯分类收治具有积极意义 |
1)推动专科建设并提升了专业化水准 |
2)医疗资源得到科学配置 |
3)促进监狱医疗的社会化发展 |
4)发挥规模效益实现多方共赢 |
(2)分类收治的实践 |
1)分类收治的成效得到了实践验证 |
(1)某直辖市甲监狱情况 |
(2)某直辖市乙监狱情况 |
(3)北方某省甲监狱某直辖市乙监狱 |
2)分类收治对监狱医院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
2.监狱要结合老病残犯特点进行计分考核 |
(二)建立健全监狱疾病防控机制 |
1.建立监狱系统疾病预防控制机制问题 |
(1)建立监狱系统疾病预防控制机制的必要性 |
(2)建立监狱系统疾病预防控制机制的经验和效果 |
1)把某特殊性传染病抗体筛查作为监狱疾病预防与控制社会化切入点 |
2)将监狱的预防控制由某特殊性传染病延伸到结核病和精神病 |
3)正式建立监狱疾病预防与控制体系 |
4)建立监狱系统疾病预防控制机制的效果 |
2.关于建立老病残犯医疗经费保障机制问题 |
(1)建立健全老病残犯医疗经费保障机制的必要性 |
1)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和维护监狱稳定的需要 |
2)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
3)是落实保护老病残犯人权的国际义务的具体体现 |
(2)健全老病残犯医疗经费保障机制的理论和实践 |
1)健全老病残犯医疗经费保障机制的理论依据 |
(1)提高老病残犯医疗经费保障水平符合法律原则 |
(2)提高老病残犯医疗经费拨款水平是政府义务 |
(3)老病残犯医疗经费保障渠道多元化是现实选择 |
第一,国家拨款保障老病残服刑人员基本医疗 |
第二,由行为人过错赔偿受伤罪犯的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
第三,争取国家传染病治疗政策 |
第四,老病残犯医疗经费保障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
第五,建立老病残犯工伤及其他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
2)健全老病残犯医疗经费保障机制的实践经验 |
(3)健全老病残犯医疗经费保障机制的思路 |
1)基本医疗基金来源和管理问题 |
2)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和费用支付问题 |
3)监狱医疗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
4)监狱管理局和监狱医保部门职责 |
5)建立老病残犯超限额医疗费用自行承担制度 |
6)建立老病残犯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等制度 |
7)老病残犯就医管理 |
(三)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路径 |
1.老病残犯暂予监外执行现状趋势 |
2.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1)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存在问题 |
1)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格 |
2)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存在不规范现象 |
3)暂予监外执行衔接机制不畅,阻碍社区矫正工作 |
4)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应区别于其他四类对象的社区矫正 |
(2)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存在问题之原因 |
1)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权分散 |
2)决定机关自身原因,可能导致暂予监外执行随意性偏大 |
3.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
(1)严格贯彻执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
(2)改变多头审批现状,将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权集中于人民法院 |
(3)完善相应制度 |
(4)进一步完善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制度 |
(四)老病残精神病罪犯治疗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
1.关于对监狱精神病犯的惩戒法理 |
2.我国精神病犯的管理现状 |
(1)精神病犯管理法律法规缺失 |
(2)部分监狱的实际做法 |
(3)国家应统筹规划监狱精神病犯管理问题 |
(五)老病残犯减刑假释方面 |
1.老病残犯的减刑假释法律性规定过于原则 |
2.树立科学的老病残犯减刑假释工作理念 |
3.减刑对罪犯的激励作用机理探究 |
4.扩大老病残犯假释率并尝试创建减刑撤销制度 |
(1)通过明确老病残犯假释法定事由扩大解释比例 |
(2)尝试创建减刑撤销制度 |
(五)社区矫正期间的老病残犯缓刑撤销和收监问题 |
六、关于老病残犯工作整体思考及相关建议 |
(一)老病残犯工作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
(二)老病残犯立法整合和监管分流方面的建议 |
1.实行对于老病残犯的立法整合 |
2.修改对老病残犯暂予监外执行法律适用条件 |
3.均衡分配老病残罪犯的监管压力 |
4.实现各司法机构对老病残人员的信息互享共通 |
(三)关于监狱关押期间的老病残工作建议 |
1.罪犯入监分类和老病残专门性监狱建设 |
(1)罪犯入监时的检查分类和专门性监狱建设 |
(2)监狱医院是专门性监狱的一种体现形式 |
2.减少保外就医并将病犯置于监狱医院治疗 |
3.精神病罪犯的社会化强制医疗 |
4.制定利于老病残的减刑假释的法律性条款 |
(1)我国现行假释减刑制度的检讨 |
(2)制定科学的老病残犯减刑假释制度 |
5.老病残犯监狱监管期间的死亡处理 |
(四)关于社区矫正期间老病残犯工作建议 |
1.加强老病残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并追究保证人的责任 |
2.老病残犯社区矫正中特殊矫正方法 |
(1)引入“循证矫正”和“内视观想”等矫正方法 |
(2)对老病残犯开展生活帮扶、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 |
3.关于社区矫正期间老病残犯的减刑工作建议 |
(五)关于老病残犯服刑完毕后的安置建议 |
1.安置帮教是罪犯矫正工作的延伸和效果巩固 |
2.加强刑满释放老病残人员安置帮教力度 |
七、结语 |
(4)我国轻罪制度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框架 |
第一章 他山之石:何谓“轻罪制度” |
第一节 域外轻罪制度概述 |
一、大陆法系国家轻罪制度概述 |
二、大陆法系国家典型的轻罪与违警罪 |
(一)侵犯人身的轻罪和违警罪 |
(二)侵犯财产的轻罪和违警罪 |
(三)违反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的轻罪和违警罪 |
三、英美法系国家轻罪制度概述 |
四、英美法系国家的典型轻罪 |
(一)英国 |
(二)美国 |
第二节 域外轻罪处遇机制 |
一、大陆法系国家典型轻刑制度 |
(一)德国罚金制度 |
(二)俄罗斯部分轻罪刑罚制度 |
二、大陆法系国家典型轻罪处理制度 |
(一)法国轻刑制度 |
(二)日本资格限制制度 |
三、英美法系国家典型轻罪处理制度 |
(一)英国保护观察制度 |
(二)美国社区矫正制度 |
第三节 域外轻罪处理程序 |
一、法国轻罪处理程序 |
二、美国轻罪处理程序 |
小结 |
第二章 我国轻罪制度建构的必要前提 |
第一节 “轻轻重重”刑事政策与轻罪制度 |
一、“轻轻重重”刑事政策概述 |
二、“轻轻重重”刑事政策对轻罪制度的前提性作用 |
(一)“轻者更轻”观念与非犯罪化 |
(二)“轻者更轻”观念与罪刑结构平衡 |
第二节 我国轻罪制度建构的政策基础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概述 |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轻轻重重”刑事政策比较 |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我国轻罪制度建构的前提性作用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严密刑事法网 |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刑罚宽缓化 |
第三节 我国轻罪制度建构的现实基础 |
一、犯罪形势变化与轻罪制度建构 |
(一)新型犯罪表现突出 |
(二)轻罪案件数量上升 |
(三)犯罪形势变化对刑法运行的影响 |
二、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与轻罪制度建构 |
第四节 我国轻罪制度建构的历史基础 |
一、“世重世轻”刑事政策 |
二、犯罪分类的雏形 |
三、轻刑制度 |
四、轻刑执行制度 |
第五节 我国轻罪制度建构的制度基础 |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概述 |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 |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横向比较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轻罪制度建构的观念基础 |
第一节 刑法功能的再认识 |
一、刑法机能与刑法功能 |
二、刑法功能转变的动力 |
三、刑法功能变化与犯罪圈划定 |
第二节 轻罪罪犯的再认识 |
一、犯罪结构变化与罪犯 |
二、对于轻罪罪犯认识的转变 |
第三节 轻刑的再认识 |
一、刑罚功能的转变与刑罚现代化 |
二、轻刑价值的重塑 |
三、轻刑的朝向 |
第四节 轻罪诉讼模式的再认识 |
一、刑事诉讼合作模式的正当性分析 |
二、合作模式下参与沟通的各方 |
三、合作模式与我国轻罪诉讼制度改革 |
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轻罪范围的本土化界定 |
第一节 我国轻罪范围划定原则 |
一、轻罪范围的探讨 |
(一)广义的轻罪范围 |
(二)狭义的轻罪范围 |
二、轻罪范围的划分应坚持罪刑法定原则 |
三、轻罪范围的划分应坚持比例原则 |
四、轻罪范围的划分应坚持经济原则 |
第二节 我国轻罪范围划定标准 |
一、轻罪与重罪的界分基础 |
二、轻罪与重罪的划分标准 |
三、我国语境下轻罪范围的探讨 |
(一)我国语境下确定轻罪界定标准的困难 |
(二)我国轻罪范围界定的拟定刑模式 |
第三节 我国轻罪范围划定界限 |
一、轻罪重罪具体划分界限概说 |
二、轻罪范围划分的具体界限 |
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轻罪处理制度的实体建构 |
第一节 轻刑与轻刑配置 |
一、关于轻刑配置的一般分析 |
二、轻罪刑罚配置原则 |
(一)相对均衡原则 |
(二)成本——效益原则 |
第二节 轻罪刑罚配置检讨 |
一、短期自由刑配置仍处于核心地位 |
二、罚金刑作用不够理想 |
三、缓刑适用不够科学 |
四、影响刑罚配置因素的司法观察 |
(一)关于轻刑配置的实践观察 |
(二)实践观察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完善轻罪刑罚配置的进路分析 |
一、提升罚金刑配置效能 |
二、提升缓刑配置精准度 |
三、提升资格刑配置规范度 |
小结 |
第六章 我国轻罪处理制度的程序机制配套 |
第一节 我国现行轻罪处理机制反思 |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价值被缩减 |
二、刑罚执行附随效果问题被忽视 |
三、责任叠加问题没有得到重视 |
第二节 处罚令程序建构 |
一、处罚令制度比较 |
(一)德国处罚令制度 |
(二)意大利处罚令制度 |
(三)日本刑事诉讼简易命令程序 |
(四)俄罗斯刑事诉讼特别程序 |
(五)韩国简易命令和即决审判程序 |
二、处罚令制度的修正与借鉴 |
(一)处罚令制度的启发 |
(二)我国处罚令程序的制度设计 |
第三节 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建构 |
一、前科消灭制度考察 |
二、我国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建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三、我国轻罪前科消灭的制度选择 |
第四节 轻罪责任体系完善的环境犯罪视域管窥 |
一、环境犯罪视域的选择理由 |
二、环境犯罪视域下轻罪责任体系现状及反思 |
(一)环境犯罪视域下轻罪责任体系构成 |
(二)环境犯罪视域下轻罪责任体系检讨 |
三、环境犯罪视域下轻罪责任体系的完善 |
(一)协调责任体系内部关系 |
(二)完善犯罪治理为核心的轻罪责任体系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5)上海市监狱内部警力资源配置优化问题研究 ——以N监狱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水平 |
1.2.1 国外研究状况 |
1.2.2 国内研究状况 |
1.3 研究思路及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问卷调查法 |
1.4.3 个别访谈法 |
1.4.4 比较研究法 |
1.5 本文创新及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警力的含义 |
2.1.2 警力资源配置的含义 |
2.1.3 监狱内部警力资源配置的含义 |
2.2 基本理论概述 |
2.2.1 无增长改善理论的基本内容 |
2.2.2 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的主要内容 |
2.2.3 上述理论对上海市监狱内部警力配置优化的启示 |
第3章 上海市监狱及内部警力配置的现状 |
3.1 上海市监狱的基本情况 |
3.1.1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所辖的监狱 |
3.1.2 上海市监狱管理的组织架构 |
3.1.3 监狱内警察岗位的构成及岗位职责 |
3.1.4 监狱警察工作的特点 |
3.2 上海市监狱警力运行的现状分析 |
3.2.1 监狱警力运行基本情况 |
3.2.2 上海市监狱警力配置的特点 |
第4章 上海市N监狱内部警力配置及运行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4.1 上海市N监狱的概况 |
4.2 N监狱警力配置及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
4.2.1 警力资源短缺 |
4.2.2 警力分布结构不合理 |
4.2.3 专业人才的工作安排使用不够合理 |
4.2.4 狱警工作技能水平无法完全满足岗位需求 |
4.3 N监狱内部警力配置存在问题的原因 |
4.3.1 任务加重而警力配置未相应增长 |
4.3.2 岗位设置专业性欠缺 |
4.3.3 警力使用欠科学 |
4.3.4 科技手段运用少 |
4.3.5 工作技能培训效果差 |
4.3.6 工作激励有效性缺失 |
第5章 我国公安部门解决警力配置不足问题的经验 |
5.1 我国公安部门破解警力配置不足的做法 |
5.1.1 建设智慧公安辅助执法 |
5.1.2 购买社会服务分流压力 |
5.1.3 通过强化业务训练提升警员素质 |
5.2 公安部门解决警力不足配置问题的经验借鉴 |
5.2.1 以先进科技增强警力 |
5.2.2 以人力资源统筹弥补警力 |
5.2.3 以内部挖潜盘活警力 |
第6章 上海市监狱内部警力配置优化的对策建议 |
6.1 科学合理分配使用警力 |
6.1.1 调整优化男女警工作岗位 |
6.1.2 根据监狱岗位性质合理配置警员 |
6.2 运用合理手段弥补监狱警察数量的不足 |
6.2.1 招收监狱辅警从事辅助性监狱管理工作 |
6.2.2 鼓励部分民警提前退休以适时补充新生力量 |
6.3 通过改革培训制度提升在岗狱警的工作能力 |
6.3.1 创新培训内容 |
6.3.2 丰富培训形式 |
6.3.3 充实培训师资力量 |
6.4 借助科技手段解放监狱警力 |
6.4.1 推进警务装备现代化 |
6.4.2 着力推进监狱智慧化建设 |
6.5 改革激励机制激发监狱狱警工作潜能 |
6.5.1 改进现有考核制度 |
6.5.2 完善狱警基本保障制度 |
6.5.3 从监狱狱警成长需要出发实施有效激励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上海市N监狱警力运行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访谈提纲》 |
致谢 |
(6)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激励机制研究 ——以S省S监狱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视角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新时代 |
二、监狱人民警察 |
三、监狱人民警察管理 |
四、激励机制 |
第二节 理论分析工具 |
一、激励理论 |
二、机制理论 |
三、研究理论在本文中的运用 |
第二章 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激励机制及其优势 |
第一节 监狱体制改革与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激励机制的建立 |
一、监狱体制改革 |
二、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激励机制的确立 |
第二节 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激励机制的优势 |
一、监狱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更趋完善的制度优势 |
二、从优待警从严治警的政策优势 |
三、社会、经济、人文的环境优势 |
四、国家、社会、民众对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更趋理性的优势 |
第三章 当前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存在问题 |
一、监狱民警激励不足、滞后、效果差 |
二、教育培训针对性、有效性、激励性不足 |
三、考核激励量化难、统计难、兑现难 |
四、职业保障、执法保障、容错纠错机制不完善 |
五、职务晋升通道狭窄,成就激励不足 |
第二节 原因分析 |
一、激励目标不明确,激励方式单一 |
(一) 激励目标设置不合理 |
(二) 激励方式单一,机制创新不足 |
二、信息化不足,教育培训激励机制不完善 |
三、激励考核机制不够完善,民警正当权益得不到切实维护 |
(一) 考核机制不完善 |
(二) 民警正当权益维护不足 |
四、职业风险严峻,基层严重缺编 |
(一) 警囚矛盾冲突不断升级,值班工作机制不完善 |
(二) 基层缺编岗位设置不合理 |
五、晋升天花板限制监狱民警职业生涯发展 |
第四章 完善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激励机制的对策 |
一、明确激励需求,丰富激励手段 |
(一) 深入调研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的激励需求 |
(二) 五大激励的有机配合及相互补充 |
二、建立综合系统的教育培训激励机制 |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激励管理机制 |
(一) 监狱基层领导“主要执法业务制”考核 |
(二) 机关科部室目标制考核制度 |
(三)一线监狱人民警察“工作积分制”考核 |
四、控制警力成本,提升职业保障水平 |
(一) 全口径警力双控机制 |
(二) 岗位绩效激励制度 |
(三) 构建依法公正的监狱人民警察履职奖惩体系 |
五、构建科学合理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生涯规划 |
(一) “四级四类”人才管理体系 |
(二)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生涯发展管理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激励机制情况调查问卷及数据分析 |
附录二 访谈提纲及访谈结果汇总 |
致谢 |
(7)江苏一线监狱民警职业倦怠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江苏省Y监狱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外职业倦怠研究现状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及思路 |
第二章 职业倦怠相关理论 |
第一节 职业倦怠(JOB BURNOUT)概念 |
第二节 职业倦怠的理论模型 |
一、人员组织匹配理论模型(PO FIT MODEL) |
二、付出-回报失衡理论模型(ERI MODEL) |
三、工作要求控制支持模型(JDCS MODEL) |
四、工作特性理论模型(JOB CHARACTERISTICS MODEL) |
第三节 职业压力和压力源构成概念 |
第三章 江苏一线监狱民警职业特性及职业倦怠外在表现 |
第一节 江苏一线监狱民警职业特性 |
一、工作环境的封闭性 |
二、工作对象的特殊性 |
三、工作内容的复杂性 |
四、工作自主性不足 |
五、工作风险责任大 |
六、江苏一线监狱民警职业倦怠的时期背景 |
第二节 江苏一线监狱民警职业倦怠的外在表现 |
一、工作表现 |
二、身体表现 |
三、心理表现 |
第四章 Y监狱一线民警职业倦怠现状分析 |
第一节 Y监狱基本概况及代表性分析 |
第二节 研究假设和研究设计 |
一、研究的基本假设 |
二、研究设计 |
第三节 Y监狱一线民警职业倦怠结果分析 |
一、一线监狱民警职业倦怠总体状况 |
二、验证一线监狱民警与机关民警的职业倦怠是否存在差异性 |
三、验证不同的人口学变量的职业倦怠是否存在差异性 |
四、验证不同的职务和执勤模式一线民警职业倦怠是否有差异性 |
五、验证验证十年前和当前一线民警(同一个体)的职业倦怠是否存在差异性. |
第五章 江苏省Y监狱一线民警职业倦怠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一线民警职业压力源层面 |
一、职业特性方面的压力源 |
二、工作超载方面的压力源 |
三、组织结构与气氛方面的压力源 |
第二节 个体支持层面 |
一、心理健康状况不佳 |
二、个人成就感不强 |
三、自我调节能力不强 |
第三节 家庭和社会支持层面 |
一、夫妻关系和子女问题方面的困扰 |
二、缺乏社会认同感 |
三、缺乏社会协同作战 |
第六章 一线监狱民警职业倦怠问题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个体层面的对策建议 |
一、了解自身的压力和倦怠状况,提升自身认知水平 |
二、丰富调节手段,提升自我调节能力 |
第二节 单位层面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一线民警分类分层管理 |
二、提升监狱绩效考核工作水平 |
三、保障一线民警执法尊严 |
四、推进智慧监狱建设 |
五、为基层民警减负松绑 |
六、缓解一线警力不足 |
七、加强对一线民警的关怀力度 |
第三节 社会层面的对策建议 |
一、修订和完善监狱的相关法律法规 |
二、出台监狱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 |
三、提升监狱工作信息的社会化公开程度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 研究评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内容 |
(三) 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 论文的创新之处 |
(二)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1章 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1 核心概念界定 |
1.1.1 罪犯自伤自残自杀 |
1.1.2 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 |
1.1.3 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 |
1.2 理论基础 |
1.2.1 罪犯心理学理论 |
1.2.2 罪犯监管改造理论 |
1.2.3 公共危机预警管理理论 |
第2章 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现状分析 |
2.1 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基本情况 |
2.1.1 H监狱关押罪犯构成分析 |
2.1.2 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的几种类型 |
2.2 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的举措及取得的成绩 |
2.2.1 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的举措 |
2.2.2 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所取得的成绩 |
第3章 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3.1.1 危机预警相关制度匮乏 |
3.1.2 预警机构及功能设置不健全 |
3.1.3 预警投入保障不到位 |
3.1.4 预警理论研究与实践不充分 |
3.1.5 人才队伍专业性不强 |
3.2 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1 思想认识方面的原因 |
3.2.2 组织建设方面的原因 |
3.2.3 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 |
3.2.4 经费保障方面的原因 |
3.2.5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原因 |
第4章 国外监狱危机预警管理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监狱危机预警管理的先进举措 |
4.1.1 美国:完善的应急管理系统 |
4.1.2 英国:分层级的应急管理机制 |
4.1.3 德国:实力强大的应急管理力量 |
4.1.4 日本:多点发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
4.2 国外监狱危机预警管理的经验启示 |
4.2.1 建设正规化的危机管理体系 |
4.2.2 打造专业化的危机管理体系 |
4.2.3 构建全员化的危机管理体系 |
第5章 加强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的对策 |
5.1 强化危机预警意识 |
5.1.1 转变危机管理理念 |
5.1.2 加强危机预警教育 |
5.1.3 深化危机预警管理相关理论研究 |
5.2 加大危机预警投入 |
5.2.1 强化预警人才队伍建设 |
5.2.2 增加预警资金预算投入 |
5.2.3 引进更新预警设备设施 |
5.3 完善危机预警法规制度 |
5.3.1 建立健全现有预警法律 |
5.3.2 完善预警配套法规 |
5.3.3 强化应急预案建设 |
5.4 理顺危机预警体制机制 |
5.4.1 推进预警机构部门改革 |
5.4.2 明确危机预警部门职责 |
5.4.3 建立危机预警合作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和背景 |
1.2 选题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际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标准化理论的相关研究综述 |
1.3.2 “标准化+”理论的相关研究综述 |
1.3.3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的研究综述 |
1.3.4 文献评述与研究展望 |
1.4 研究设计方案 |
1.4.1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4.3 预期目的、难点与创新点 |
2.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的理论基础 |
2.1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概念 |
2.1.1 出监教育的概念 |
2.1.2 标准化的概念 |
2.1.3 “标准化+”的概念 |
2.1.4 出监教育“标准化+”的概念 |
2.2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的理论依据 |
2.2.1 系统工程理论 |
2.2.2 标准系统管理理论 |
3.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可行性分析 |
3.1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现状分析 |
3.1.1 总体现状分析 |
3.1.2 个体现状分析 |
3.2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困难 |
3.2.1 建设理念模糊不清 |
3.2.2 管理主体资源受制 |
3.2.3 教育客体复杂多变 |
3.2.4 监管制度零散分割 |
3.2.5 实现方法固化单一 |
3.2.6 模型设计功能缺失 |
3.3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存在不足与困难的原因分析 |
3.3.1 外部因素 |
3.3.2 内部因素 |
3.4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
3.4.1 “标准化+”的指导思想与出监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相一致 |
3.4.2 “标准化+”的规范性和系统性适用于出监教育工作 |
3.4.3 “标准化+”的建立有利于出监教育工作最终目标的实现 |
3.4.4 “标准化+”的建立有利于改善出监教育工作运行机制 |
3.4.5 “标准化+”的建立有利于出监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
4. 出监教育“标准化+”体系构建的过程 |
4.1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的原则 |
4.1.1 基本原则 |
4.1.2 具体原则 |
4.2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的方法 |
4.2.1 标准化方法 |
4.2.2 适用于出监教育的标准化方法 |
4.3 出监教育标准体系的构建 |
4.3.1 出监教育标准体系功能分析 |
4.3.2 出监教育标准体系需求分析 |
4.3.3 出监教育标准体系构成分析 |
4.3.4 出监教育标准体系分类方法分析 |
4.4 出监教育标准体系表的编制 |
4.4.1 出监教育标准体系表编制的原则 |
4.4.2 出监教育标准体系表编制步骤 |
4.4.3 出监教育标准体系表的组成 |
4.5 出监教育“标准化+”的融合效应 |
4.5.1 “标准化+大数据” |
4.5.2 “标准化+社会合作” |
4.5.3 “标准化+品牌战略” |
5.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实施分析 |
5.1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主体分析 |
5.1.1 主体行为分析 |
5.1.2 主体博弈分析 |
5.2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实施过程分析 |
5.2.1 基于PDCA循环的实施过程分析 |
5.2.2 基于教育集训程序的实施阶段分析 |
5.3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效益分析 |
5.3.1 经济效益分析 |
5.3.2 社会效益分析 |
5.4 出监教育“标准化+”体系实施效果分析 |
5.4.1 评价出监教育“标准化+”体系实施效果方法的选取 |
5.4.2 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
5.5 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建议 |
6. 结论及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新疆第三监狱应用ISO9000理论于改造罪犯工作的调研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自治区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研究[D]. 桑先军. 中央民族大学, 2021
- [2]第三代罪犯的认知与矫正对策[J]. 连春亮.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1(01)
- [3]我国监狱老病残犯若干问题研究[J]. 魏彤.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6)
- [4]我国轻罪制度建构研究[D]. 杨迪. 吉林大学, 2020(03)
- [5]上海市监狱内部警力资源配置优化问题研究 ——以N监狱为例[D]. 王文娟.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3)
- [6]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激励机制研究 ——以S省S监狱为例[D]. 陈东阳. 苏州大学, 2020(03)
- [7]江苏一线监狱民警职业倦怠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江苏省Y监狱为例[D]. 柏培. 苏州大学, 2020(03)
- [8]H监狱罪犯自伤自残自杀危机预警管理研究[D]. 朱广然. 苏州大学, 2020(03)
- [9]监狱罪犯“软对抗言行”管理研究 ——以重庆市XX监狱为例[D]. 刘潇. 新疆农业大学, 2020
- [10]出监教育“标准化+”建设研究[D]. 潘磊. 苏州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