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教育收费与个人教育投资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郭新宇[1](2021)在《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研究 ——以A县为例》文中指出学前教育是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是终身学习的开端,也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支撑点。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则是衡量政府、家庭、办园者责任与能力的落脚点。建立有效的成本分担机制有利于完善公民办并举的普惠性学前教育体系,促进学前教育的质量提高和推广普及。本研究采用问卷法、访谈法并辅以调查表等方式收集资料。围绕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分担机制问题,以吉林省长春市A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例,首先探讨了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本质及成本分担的理论前提,其次厘清了成本分担的主体——家庭、政府及办园者的分担逻辑及三方之间的利益博弈与规律,最后在多方合力基础上提出了有效成本分担机制的改进建议。家庭、政府和办园者主体内部以及三方之间成本分担存在紧密联系:一是不同收入家庭的教育支出水平存在显着差异。农村幼儿家庭依旧是成本分担的主体,与普惠性学前教育中“政府主导”的目标仍存在差距。通过测算农村家庭学前教育的最大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支付能力发现,A县幼儿家庭最大经济承受能力高于全国水平,不同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差异显着,低收入家庭无力承担。在实际支付能力中,相对于收入差距而言,不同家庭的基本教育支出差距最小,表明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监管有平抑价格的作用。值得讨论的是,低收入家庭基本教育支出与中低收入家庭相差不大,底层家庭的努力程度更高;二是政府在成本分担中起主导作用,“差序格局”“转折点”以及经济基础是影响政府财政投入的主要因素,依据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本质归纳出政府分担的具体标准,当下仍需增加财政投入、提高“两种比例”、明晰政府间责任分担;三是办园者投资受办园规模、道德声望的影响,其中办园规模为主要影响,由于回报率不高、信息不透明、补贴不到位,办园者的投资积极性和参与度有待提升,三方需要平等、公开的交流协商机制;四是三方分担的标准需要针对起步、发展、成熟三个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动态调整,依据政府和家庭分担比例变化建构出抽象型、成熟型、起步型以及萎缩型四种成本分担模型总结其变化规律,研究发现不同分担水平也影响着家庭生活、幼儿园发展以及学前教育普及度。
傅伟[2](2020)在《公共物品价格问题研究 ——基于广义价格角度》文中指出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公共物品价格的研究成果较为丰硕,但当今研究依然具有现实需要。一是基于提高公共物品供给效率的需要,二是基于提升国家现代治理能力的需要,三是基于探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基点的需要。纵观已有研究,对“公共物品”的探讨多从公共财政切入,而对“价格”的探讨则多为私人物品交换领域,尽管“公共物品价格”一词频繁出现于众多文献并成为了常用词汇,但两个概念之所以能够结合的机理尚有待进一步解析;已有研究较多地仿照私人物品价格分析的新古典范式,可能难以解释现实中的某些公共物品定价行为,有必要寻找新的交易范式公共物品理论,从产权标价的内在性和“一致同意规则”的决策性,重新理解和确立公共物品价格的经济学内涵。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为导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与评述、研究内容与框架、研究方法和主要贡献。第二章分别阐述了公共物品和价格的基本涵义。从消费角度,根据消费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不同,可将社会提供的满足人们消费欲望的物品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其中,公共物品又可细分为两类,分别是纯公共品以及准公共品。关于私人物品,其消费特征为竞争性以及排他性,纯公共品反之,准公共品则有三种定义,分别是雷诺兹定义(准公共品是具有外部性的私人物品)、植草益定义(准公共品是有竞争性而无排他性,或有排他性而无竞争性的物品)和布坎南定义(准公共品是俱乐部物品)。从生产角度,所谓公共物品,是指由公共部门提供的物品,或由组织提供的物品,或经集体决策提供的物品。本文认为,是制度选择决定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分类。价格形式反映了某种单位使用价值与货币单位数量的量比关系,体现了物品的有用性、物品的稀缺性、物品的产权性、评价的货币性、交易的博弈性、社会的互动性和支付的代价性。价格形成的价值基础归纳起来有供给侧价值论、需求侧价值论和将两者结合起来的供求价值论,但它们均淡漠了物品产权在价格形成中的前置地位和实质内容。只有首先确立交易主体对交易客体的产权归属及交易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交易才有可能顺利进行。同时产权作为一切依据某种生产要素获取收入的权利,其拥有的要素因使用或耗费而付出的货币代价或价值牺牲便构成了物品的成本,生成和创造的价值便构成了物品的收益,交易中让与和取得的产权权利束的大小便决定了价格的高低。对价值的探讨有必要回归哲学关于价值定义的本源,公共物品的纳入意味着应将价格概念广义化,方能实现逻辑的自洽。第三章分别从广义的物品、产权、成本、收益和交换等方面对传统的价格范畴进行拓展,得出广义价格的命题。任何价格都是某个或某种、某类物品的价格。人作为“社会人”结群而居,除了个人需要之外还存在共同需要,有赖组织提供。这包括公共资源、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福利、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发展、有益品等公共物品。随着人类需要的物品由私人物品向公共物品拓展,价格圈也相应地要由私人物品价格延展到公共物品价格。任何有用且稀缺的物品都有相应的产权制度安排与之相匹配,产权的让与是各种交换形成的重要原因,交换的同时会产生产权成本和产权收益。广义的产权泛指一切依据某种生产要素获得收入的权利,一个完整清晰的产权包括排他的所有权、自由的转让权和剩余的索取权,或者包括所有权财产和“共同财产”。人类社会通过长期的实践,形成了私人产权、集体产权和社团产权三种基本的产权制度,分别对应私人物品、纯公共品和准公共品三种物品。成本是指在物品的生产和供给中,基于要素使用或耗费而付出的货币代价或价值牺牲,并随要素范畴的延展而广义化。广义的成本包括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分别反映了在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环境、今人与后人打交道所发生的成本,是分别耗费生产要素、制度要素、环境要素、可持续要素所支付的货币代价和价值牺牲。成本广义化过程中存在层次态演进规律,价格决策者要以广义成本为最低经济界限。要素的投入一方面产生了成本,另一方面产生了收益。价格是产生收益的因素之一,且平均收益便是价格。广义的收益不仅包括经济收益,还包括社会收益和生态收益。它们分别是在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运用生产要素所生成和创造的经济收入、社会福利和生态价值。随着人类需求层次的提升,非经济利益越来越占有更大的比重,并通过各种可计量的方式纳入价格体系。广义的成本和广义的收益必须通过交换获得社会承认,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和实现,同时广义的物品和广义的产权也使交换的对象和内容发生变化,为此需要将交换广义化。广义的交换是产权让与和取得的交易行为。这表明无论交易主体是不同经济主体之间还是同一经济主体内部,交易客体是私人物品还是公共物品,交易方式是自愿还是强制,交易价格是等价还是不等价,只要其间发生了产权的让与和取得的行为,便属于交易的范畴,在交易中所让与和取得的产权价值的货币标度,便是物品的价格。价格由自由价格向规制价格的演进,税收由税收收入向非税收入的演进,也说明了交换与分配具有同一性,可以在广义交换的命题中获得统一。据此所构造的以市场和科层为两端的交易频谱上,各类物品、产权和价格形态可以有序分布。由此得出,广义的价格是物品产权价值让与和取得的货币标度。从让与主体来看,是让与主体基于所拥有的要素使用或耗费所付出的成本的补偿索价;从取得主体来看,是取得主体为获得物品产权的收益而愿意支付的代价。广义价格包括狭义的市场价格、收费和税收。广义价格的形成和实现是通过交易各方的博弈,遵循“一致同意规则”达成的均衡价格。以交易成本为生产制度绩效的评价标准,私人物品实行私人产权和价格制度,纯公共品实行集体产权和税收制度,准公共品实行社团产权和收费制度,是有利于资源配置优化、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制度选择。通过对企业循环经济的初始投入、生产、销售、消费回收环节中的价格、税费、押金、基金、罚款、补贴、政府采购等的考察,不仅表明广义价格的客观存在,更为重要的是,广义价格手段的组合运用,可使各方面的利益兼容,价值链保持增值,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才是广义价格论的真正用武之地。第四章以广义价格为理论基础,阐述了公共物品价格形成的机理和机制。公共物品价格形成的机理与私人物品价格有所不同,一是存在多个交易环节,二是存在多种价格形式,三是存在多重价格水平,四是存在多条补偿渠道,五是遵循“一致同意”或“大多数同意”的集体定价决策方式,经一致同意达成的均衡价格具有相对的固定性。之所以作此制度安排,是为了体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纯公共品供给的成本由供给决策成本、生产成本、代理成本构成,三者之和构成纯公共品的总价格即税收总额,个人所缴纳的税金则为个人为取得纯公共品所支付的个体价格。纯公共品价格的优化体现在供求实现最优均衡、补偿成本最小化和税制优化。准公共品Ⅰ是指可由公私部门共同提供,允许市场竞争经营的公益性准公共品,其价格由市场经营价格(私人价格)和政府补偿或规制价格(公共价格)合成,其价值补偿来自市场价格和政府补贴双重途径,其中政府补贴的力度视物品公益性程度的大小而定。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规制则更多的是限制和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准公共品Ⅱ是指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公营性准公共品,其价格具有明显的行政定价和市场定价结合的特征。应区别进入有无障碍、企业有无承受力和自然垄断强弱状况,采取不同的规制决策,达到激励与约束兼容,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兼顾。准公共品Ⅲ是指外部性物品。可通过庇古提出的补贴和税收方式、科斯提出的产权交易方式、威廉姆森提出的纵向一体化方式、奥斯特罗姆提出的自主治理方式,将外部性内在化。第五章在机理机制分析的基础上进而阐述公共物品价格的一般计量模型。公共物品价格计量模型由两个自变量构成,一个是定价基础(Bi),即向个人定价的基础,取决于各类公共物品的消费特征和公共物品的定价目标,有以受益为基础定价和以支付能力为基础定价;另一个是价格结构系数(Ki),其取决于定价的政策目标和定价方法的特点,有线性模型(如定额模型、均一价格模型)和非线性模型(如多部制价格、递增(递减)定价、高峰负荷定价)。第六章研究了公共物品的价格政策。首先阐述了纯公共品的分级供应模式和分税制政策。在分析纯公共品价格结构、税收政策体系的基础上,讨论了税收政策规制问题,指出应税费归位。接着分析了准公共品价格政策的目标,在回顾我国准共品价格政策目标取向的基础上,提出了变“均衡点”的固化控制为“安定带”的区间调控,变市场、政府分轨定价为“市场+政府”合轨定价,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警。变单打独斗为综合治理的改革建议。第七章为研究结论和展望。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指出本文由于侧重于从概念逻辑和理论思辨上进行规范分析,而在实证分析和案例分析方面存在欠缺,在广义价格研究方面缺乏深入,有待后续研究予以改进和深化。
刘学民[3](2020)在《分类管理背景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逐步进入了高速发展期,满足了不同人群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丰富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类型,为高等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民办高等教育也成为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民办高等教育取得巨大成就的背后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主体定位不明、法人属性不清、办学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解决民办高校身份模糊问题,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民办高校分类管理规定,也即是将民办高校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分类管理政策的出台解决民办高校身份认同等问题,新政策给予了民办高校尤其是营利性民办高校更多自主决策权,调动了民办高校的办学积极性。但是,分类管理政策推行也给营利性民办高校带来了之前并未遇到的风险,在这些风险中,值得关注的有五大风险,它们分别是管理决策风险、财务风险、办学质量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生源市场风险、办学市场风险、就业市场风险)等。如果无法妥善地处理和应对这些风险,这些风险极大概率会演变成危机,甚至会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基于以上思考,本研究综合运用教育经济学、投资学、风险管理学、现代管理科学中的理论与方法,分别从管理决策、财务、办学质量、政策法规、市场五个角度,系统而又细致地分析了分类管理后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经营管理风险,并根据具体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其研究结果如下:(1)详细梳理了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内容及分类管理后民办高校经营方向选择。首先,详细阐述了分类管理政策的部署和推进过程,对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的内容,特别是分类管理下营利性高校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之间的不同,展开详细深入分析。同时,进一步提炼出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独特性。其次,采用访谈形式对国内50多所民办高校负责人进行访谈,通过访谈了解和掌握这些民办高校的办学选择倾向。最终发现在接受访谈的50多位民办高校负责人中,有30位表示其所在学校目前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但并未进行明确登记。同时,通过50多位负责人的阐述和资料收集,对分类管理下民办高校的发展现状进行总结归纳。为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办学环境分析提供更加科学的借鉴。(2)梳理并提炼了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经营风险以及风险产生的动因。在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分类管理具体规定,同时结合现实民办高等院校管理内容,梳理并提炼了分类管理条件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所面临的经营风险。按照管理的一般流程,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策法规风险、管理决策风险、办学质量风险、财务风险以及市场风险这五大风险。且这五类风险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忽视其中任何一类风险都可能催生其他风险恶化,进而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所以,应对并处理这些风险时应当统筹、系统的考量而不能遗漏其中任何一项。在对相关风险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本文对这些风险产生的内因和外因进行深入分析,这也为处理这些风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3)通过实证分析确定了以上五种管理风险的重要性和差异程度。虽然以上五种风险对于分类管理条件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正常发展非常重要,但是各个风险重要性程度并不一致,若对这些风险进行同等管理显然效率较低。因此,在有限管理资源条件限制下,应当针对不同重要性程度的风险进行分类才能取得较高的管理效率。基于此,以接受访谈中30所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的民办高校相关数据为例,对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办学风险展开了实证分析。通过建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指标评价体系,并充分运用因子分析法,将影响各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风险的众多因素进行归类,同时又进一步运用主成份分析法,得出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风险的主要因素,为后期的风险防控提供基础。(4)结合国外民办高校风险管理经验及国内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三维、六位、一体”的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如何妥善应对以上风险是本文主要研究目的,所以在前文梳理风险类型、风险成因、确定风险重要性程度的基础上,在充分借鉴国外高等教育风险防控和教学质量保障成功经验的条件下,本文以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为例,提出了“三维、六位、一体”的管理风险防控体系,从多角度、全方位对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后风险防控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国内其他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提供参考。并以进行实际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设计,以从教学质量角度降低办学风险。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第一,将风险防范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运用到分类管理实施后的民办高校管理中,充分利用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分类管理下我国民办高校,特别是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问题。第二,对分类管理下我国民办高校,特别是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类型及成因作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阐述。第三,以现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的30所民办高校为例,采用因子分析法对30所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各类型风险以及综合风险展开实证评估。第四,创造性的提出了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机制,即“三维六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为我国民办高校风险防控提供借鉴。
陈欢[4](2019)在《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历史研究(1948-2018)》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早期保教是保障儿童身心安全与健康、奠定儿童终身学习基础的社会公益事业,让所有儿童接受高质量早期保教是促进社会公平、培养未来人才的重大民生工程。但是,囿于公共财政与优质教育资源有限的现实约束,如何实现早期保教优质普惠是各国政府面临的难题。我国在过去的30年里推进了学前教育市场化,依靠社会力量实现了供给规模的快速扩大和普及水平的稳步提升。但同时也要承认,我国学前教育底子薄、欠账多,在市场化过程中又出现了“入园难”、“入园贵”和部分私立幼儿园价格虚高、过度营利等市场失灵的问题。在党和国家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全力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背景下,探索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耦合路径,是实现公办民办并举、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的必然诉求。英格兰0-5岁早期保教虽然也主要由社会力量供给,但通过强有力的政府干预,已经基本普及了优质的服务。本研究立足于我国学前教育市场失灵的困境,基于市场参与者有机联动的微观经济学视角,采用文献研究、实地研究的史料收集方法,以及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的史料分析方法,对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进程进行了历史研究。研究发现,英格兰政府从参与市场和塑造市场两个维度,构建了以直接供给、委托代理、规制管理、市场支持和市场信息五大干预杠杆为主轴的市场失灵干预框架。本研究根据该框架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及其与保教市场的相互作用关系,将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历史分为三个阶段,并通过对三大历史阶段的比较分析和对干预成效的评鉴,为我国新时代学前教育治理提出了启示与借鉴。全文主要分为五大部分:第一章对英格兰政府早期保教市场干预框架进行了学理分析。本章阐述了市场失灵的一般原因、表现以及政府干预的一般策略,并基于对早期保教服务私人与社会价值的分析,说明了早期保教市场失灵的特殊性、必然性和可采取的应对举措。英格兰早期保教市场干预框架的目的是通过建设“有为政府”实现“有效市场”,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规避市场失灵。第二章描绘了1948年至1997年,英格兰政府有限干预致使早期保教市场粗犷扩张的历史阶段。本章分别追溯了英格兰公立、私立早期保教服务的产生缘起,说明了公立供给兜底功能的由来,以及私立供给多样性的原因。英格兰政府为了保护儿童的安全,对私立早期保教强制注册和督导制度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但由于规制管理十分有限而且不成系统,原生早期保教市场呈现学位供给地域均衡性差、保教质量稳定性低的特征。第三章呈现了1997年至2007年,英格兰政府全面干预促进早期保教市场走向成熟的历史阶段。在市场参与方面,儿童中心和早期卓越中心赋予了公立保教全新的时代意义,免费学位政策则通过购买私立部门的服务刺激了私立供给的增长。在市场塑造方面,初步建成了以法定质量标准、师资从业标准和注册督导制度为内容的规制体系,并确立了市场支持结构的基本形态。地方治理是这一阶段在中央统筹下产生的新事物,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历经了从伙伴关系成员到民主战略领导的转变。全面干预取得了卓越成效,推动了早期保教市场走向成熟,实现了质量的基本稳定和供需的基本平衡。第四章追溯了2008年至2018年,英格兰政府深化改革但引发早期保教市场发展困境的历史阶段。在市场参与方面,强化了公立部门的兜底功能,扩大了学位购买的范围并提高了拨款透明性,但整体参与程度因财政紧缩而降低。在市场塑造方面,不断修订以儿童为中心的法定质量标准及其配套的监管制度和师资要求,不断扩大家庭保教支出补偿范围。在地方治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协同委托市场管理流程,加强了保教信息互联网平台的建设,但解除了地方政府质量支持的法律责任。继承既有干预框架、深化市场作用的改革思路引发了早期保教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困境。第五章对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历史进行了评鉴,并提出了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本章基于政策工具理论,对1948年以来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政策工具的演变特征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虽然英格兰政府基本有效应对了市场失灵,但只有超越市场话语体系、深化政府才能突破当前的困境。基于英格兰经验,我国新时代学前教育在宏观治理层面应协调三大政策目标间的冲突、把握五大干预杠杆间的平衡;在中观治理层面,应注意坚守公办学前教育的价值归属、研发儿童中心的过程质量实践标准、健全注册督导制度、建设质量信息公共平台;在微观治理层面,地方政府应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切实推动供需平衡和有效支持质量提升。
冯骁[5](2019)在《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教育经费作为支撑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其充足且可持续性的供给,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根本保障。教育经费对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性无需赘述,可以说教育经费是教育发展的先行保障。而教育经费中,其重要的来源之一就是教育税收收入。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和收入分配调节的重要宏观经济工具,在教育经费筹集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纵观世界各国教育税收管理征收办法,许多国家是通过征收独立的教育税,或将如流转税或财产税等税收收入作为税基从中按比例划拨教育经费等方式,来保障本国教育经费的稳定供给和教育财政的稳定投入。在我国,教育经费收入尤其是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中,除了教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费外,以教育费附加为主,其他教育税收优惠政策为补充构成了教育税收制度,这种教育税收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育经费收入,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经费保障。但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存在诸多问题:第一,教育费附加由于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性收费,而不是税收,存在很多法理层面的问题,这不仅为足额征收带来很多不确定性,也难以保障教育经费稳定的、可持续供给;第二,教育费附加征收的量很有限,难以为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收入;第三,教育费附加由于附加税的特性,导致了其地区差异非常明显,更加导致了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不宜于教育资源的高效公平分配。由此引申出全文的两大主干问题:一是教育税收理论框架下,为什么要征收教育税,从经济学和法律角度,教育税征收是否能推进我国教育事业进步。二是教育税收实践视角下,教育税收征收的可行性。我国教育费附加施行至今,取得了哪些成就,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通过开征教育税来解决这些问题。本研究的思路:围绕核心问题“构建以教育税为核心的教育税收制度,保障教育经费的可持续供给”进行论述。由于“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是一个新课题,因此,本文尝试着构建一个系统、全面、符合逻辑的研究框架。除了研究文献综述外,研究沿着回答“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的问题进行架构。首先,论文阐述了“教育税收制度的理论基础”,回答“为什么要建立教育税收制度”。运用公共经济学的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等理论,说明教育税收的合理性。运用税收学的税收调控机理和税收法定理论,说明教育税收对教育活动的促进机理,以及建立法定的教育税收制度体系的意义;其次,论文剖析了“我国教育税收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回答“我国教育税收制度现状如何”,揭示存在的问题;最后,论文回答了“怎样构建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其中包括国外经验借鉴、制度设计和检验性实证等。结合研究思路,论文全文包括八章内容。第1章,导论。主要阐述了我国教育费附加政策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等内容。第2章,文献综述。主要梳理了当前研究文献的特征、国内外教育税收相关研究。第3章,教育税收理论分析。分别从教育税收制度理论分析框架、教育税收经济学理论、教育税收调控机理、教育税收法理基础等方面,分析了开征教育税的理论依据。第4章,我国教育税收制度的现状分析。主要探讨了我国教育税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与根源,从实践角度论证了构建教育税收制度的必要性。第5章,国外教育税收制度研究与启示。主要分析了国外教育税收制度实践、国外教育税收优惠制度实践,并获得相关启示。第6章,我国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设计。这一章是在理论和现状分析、借鉴国外的教育税收制度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税收法理和教育税制度构建。其中主要包括教育税收法定理念、教育税收原则、教育税收要素界定、教育税收优惠设计、教育税收和财政支出关系等。第7章,实证分析: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政策有效性验证。这一章主要运用两个模型进行实证,验证我国教育税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即通过教育税收入灰色预测模型,模拟实证了教育税的收入规模;通过学区房Hedonic模型,回归运算得出了教育资源在教育税应税财产中的资本化比率。第8章,研究结论及建议。主要包括研究的主要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通过研究,本文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我国应开征以财产持有额为税基的教育税,并以此为核心构建我国的教育税收制度,以保障教育经费的可持续供给。2、教育税收制度理论框架由教育税收经济学理论、教育税收制度税收调控机理、教育税收制度法理三部分组成。在依法治国和税权法定角度下,通过经济学原理征得可观的税收收入,通过税收调控机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3、当前我国教育税收制度问题的根源集中于两个层面:法理层面和税收调控层面。法理层面因为教育费附加的行政收费属性,导致法律治理不规范,许多内容和缺陷与当前我国部分法律精神相违背;税收调控层面,我国教育税收对教育活动影响因素不均衡,对教育活动调控缺乏主税种,对教育活动调控手段无创新,对教育活动调控力度不持续,对教育活动调控对象不平等。4、发达国家具有成熟的教育税收制度值得我国借鉴。国外在教育税层面,纳税主体和课税对象范围较广、教育税税率根据不同的课税对象分别设置、教育税收入由国家和地方共享、教育税税收优惠制度健全、教育税遵守税收法定原则;在教育税收优惠层面,政策多样覆盖面广、政府与个人的责任有机统一、对公私教育平等对待、注重对受教育者的税收优惠、鼓励教育机构自筹自支经费、有完善的教育捐赠激励机制。5、我国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征收教育税。征收教育税应该遵循以下原则:税基独立原则、税负均分原则、税源稳定原则、征管有效原则。教育税将以财产持有额为税基计征并通过合理的征管机制,合适的税收优惠,恰当的支出方式,保障我国教育税的收支合理有效,进而保障我国教育经费的可持续供给。6、实证分析印证了我国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的有效性。通过教育税收入灰色预测模型,我们模拟出了教育税的收入规模预测结果,并得出两大结论,第一是教育税的增长速度优于教育费附加,第二是教育税在财政收入稳定性上优于教育费附加,证明教育税可以替代教育费附加,实现教育经费的可持续供给。通过学区房Hedonic模型,我们经过回归运算得出了教育资源在教育税应税财产中的资本化比率,通过对回归结果的分析,我们得出了教育税收制度可以形成教育资源不断优化合理分配的良性循环。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首先,本文选取了已有文献研究不足、现实又亟待解决的影响教育民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教育税收制度进行研究。教育是培养人才的事业,是政府关注的最大民生事业之一,它关乎国家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政府办教育需要花钱,而且需要可持续供给,税收收入是教育经费可持续供给的重要保障。在我国以地方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下,教育税收对地方教育经费的可持续供给尤为重要。但长期以来,(1)我国实施的是以附加税(教育费附加)、辅以税收减免,来为地方提供教育经费的政策。按照法定税收原则,这种“附加税”作为行政性收费并不具备持续征收的法定效力。(2)我国还没有一个保障教育经费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体系。近年来我国财产税改革设计,以及加大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支持力度,为建立以财产持有额为税基的主体税种的教育税收制度创设了可能。(3)已有文献多针对教育税收进行问题导向的研究,对我国的教育费附加政策,我国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我国教育财政事权财权分权理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缺乏针对教育税收制度进行系统化、逻辑化、全面化的研究。其次,论文运用灰色模型(GM)预测和Hedonic模型回归研究方法,实证教育税收制度的有效性。目前我国关于教育税收的研究主要是采取文献与定性研究,尚未引入定量实证工具进行分析。本文基于教育经费可持续供给,在构建以财产持有额为税基的教育税作为主体税种的教育税收制度基础上,引入大量数理工具,通过验证性实证来分析教育税收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1)论文使用灰色模型(GM)预测方法,选取山东省数据,对山东省未来教育税的收入规模进行了测算,从而得出了对教育财政收入来说,无论是增长速度还是稳定性方面,教育税都要优于当前我国的教育费附加制度。(2)论文使用Hedonic模型回归方法,选取山东省部分学区房数据,对学区房价格与教育资源分配之间的比例数量关系进行了测算,从而得出了教育资源会资本化于教育税应税财产,并通过教育税可以推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与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从定量角度论证了教育税收制度的有效性。第三,论文提出的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论文在分析中国教育税收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我国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进行理论设计,并通过模拟实证和检验实证,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1)择机建立以教育税为主体税种的教育税收制度体系,教育税的税基选择财产作为主要税基并配套合适的税收减免等制度。(2)改变现有教育费附加由于行政收费属性导致的税收征管监管漏洞,完善针对教育税收的征收管理体系。(3)在建立规范教育税收制度中,需要完善的财产评估机制,而当前摆在我国财产税立法立制面前最大的困难就是财产的评估,本文结合教育税税基评估,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财产评估制度,明确了教育税税基评估的主体、方式、时间周期等,为教育税收制度及时落地奠定基础。
黄沁[6](2019)在《我国教育费附加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态势,教育在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实现机会公平和将人口负担转化为人才优势过程之中,不断激发和释放我国经济社会增长的活力、动力和潜力。教育经费是我国政府高效发挥公共教育功能的物质基础,是持续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一方面我国的财政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并且也基本低于具有可比发展水平的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在当前财政教育投入问题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教育经费管理也暴露出一系列制度性缺陷。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是除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之外的第二大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长期以来在地方教育事业发展中起到了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但因其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在当前我国急剧变化的经济社会形势下尚未发挥出应有的政策效应。从开征到现在,我国教育费附加制度在制度设计和征收管理层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在税费性质、资金使用、配套措施等基本状态上都可以看出很多弊端与漏洞。教育收费强制性较弱、稳定性不足,制度结构及征管模式不合理、不规范,既影响了地方教育资金的有效筹集,也影响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在不断深化财税改革的背景下,教育费附加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已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短期来看,深入推进教育费附加征管法治化势在必行。长期而言,取消现行的教育费附加制度,清费立税,将教育收费“升级”为教育征税,不失为我国教育经费管理的良好计策。通过法定程序和制度设计,综合利用税收手段进行教育资源调控,建立起科学高效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教育与财税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从而达到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最终目的。本文立足教育费附加问题研究,以教育经费制度和法治思想理念为切入点,全面分析、评估了教育费附加的基本性质、发展历程、政策沿革、征管状态和收支管理,为之后教育费附加改革提供基础理论依据。本文研究发现,配合我国当前税费改革的稳步推进,推动教育费附加征管法治化建设具有必要性,而把"教育费附加"改成"教育税"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长远来看,"教育费改税"一方面能够有利于实现"税收法定",将"收费"的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另一方面要想实现这一改革目标必然要求对教育收费制度进行充分调研、深入论证、广泛征求民意,这为解决教育体制、财税体制中各种难题、破除制度性障碍、释放发展活力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提升教育综合治理水平而言具有积极意义。本文最后初步提出了"教育费改税"的构想方案,笔者认为,为实现平稳过渡,现阶段的“教育费改税”总体上以税费平移为主,即以现有的制度体系为基础进行税制设计,将教育费附加制度、地方教育附加纳入我国税收体系之中。
盛玲玲[7](2019)在《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研究 ——以安徽省潜山县某村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现代社会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家庭高等教育需求正逐渐趋向多样化发展,接受或享用高等教育资源不仅关系到学生个人的选择,同时事关一个家庭的抉择与决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分配生源的途径和机制发生了变化,随之高等教育和家庭的角色也发生了互换,高等教育正在逐渐转变为“买方市场”,于是家庭对高等教育需求的选择便有了更多空间。当前绝大部分农村家庭都开始逐渐意识到高等教育的重要性,并希望子女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改变自身甚至整个家庭的命运,但是家庭有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并不代表就一定能被满足。在当前高等教育成本较高、收益较低状态下,农村家庭是否愿意让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接受何种层次的高等教育以及在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时有何具体想法,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笔者基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以及张洪生的教育选择理论,对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做了一定地描述与分析。本研究试图在了解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现状的基础上,发现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本研究选取了安徽省潜山县某村的家庭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安徽省潜山县200户农村家庭的基本信息和家庭高等教育基本需求概况。家庭基本信息包括家长学历、家长工作状况、家庭基本结构、家庭经济状况等,家庭高等教育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家庭对子女是否接受高等教育的看法、对高等教育相关方面的选择以及对高等教育是否满意等。其次通过访谈,采用定性研究进行个案分析,了解到潜山县H家庭的父母和子女对于高等教育的真实需求概况。通过由点及面地分析该地区家庭高等教育需求的基本情况,了解到当前农村地区家庭高等教育需求主要有三大表现:需求意愿较强;需求层次较高;需求主要动因单一。影响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的因素主要包含家庭自身(家庭经济条件、家长学历、家庭结构)、高校(高等教育质量、高校收费体制)、社会(社会思想观念)等因素。根据现状和影响因素分析可知,当前农村地区家庭高等教育需求存在非理性倾向、高等教育工具性需求高于价值性需求、高等教育需求资源有效供给不足。从家庭自身、高校、政府等方面,对更好地满足我国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提出了相关建议对策。希望能不断解决我国农村家庭高等教育的合理需求,切实处理好农村家庭在接受或享受高等教育时所遇到的难题,提高农村家庭高等教育满意度。
苟斐斐[8](2019)在《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费定价机制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机制的合理性问题。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趋势地日益推进以及高等教育普及化地日益到来,各界人士对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学费标准认识以及关注度也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程度。受教育者即学生个人为了接受高等教育需要缴纳一定的高等教育学费是符合高等教育这种准公共性产品的性质的,同时也符合成本分担的原则以及“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而随着高等教育学费的上涨以及学费的价格与其价值不符的问题日益逐渐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机制上出现了一些模糊,这在一方面使得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和公平以及效率出现问题,另一方面社会随之对这些问题呈现出较高的关注度。因此,为了使得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得以更好地发展以及使我国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机制更加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本文从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机制的角度来进行研究,通过对现阶段我国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时所缴纳的学费现状和问题的分析,以及分析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即从制度上来说学费定价的机制欠缺其合理性,如定价主体的单一、学费定价参与方的参与程度不够、收取标准的来源缺乏依据、定价程序中缺乏绩效和控制等等。其次,在上述基础上分析了影响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费定价机制的因素,这些因素包含国家政治层面的因素、社会经济层面的因素以及其他的社会因素等等。同时,借鉴美国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机制中较为可行的一些做法为我国的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机制的优化提供一些可参考的建议。最后,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现阶段我国高等学校所处的现状,对我国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机制的优化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以期为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公平以及效率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肖剑[9](2019)在《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从1997年开始进入高等教育的全面收费阶段,此后几年大学学费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的状态,21世纪初我国高校的学费标准已经处于较高水平,与当时一般社会家庭的经济可承受能力严重不符。此后国家政策的出台让我国高校的学费水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但是2013年以来随着5年“限涨令”的到期,各省市开始纷纷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新一轮的“涨价潮”正式来临。诚然,由于近年来办学成本的迅速增加,全国普通高校的学费上涨不可避免,但是学费上涨的幅度大小和学费在不同地区、学校以及专业上的差异性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质疑,新一轮高校学费调整的合理性问题逐渐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与探讨。不过,当前对这一问题研究绝大部分学者将研究对象确立为全国范围内的所有高校,较少有根据学费收取的属地化原则以某一具体省份为例;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生均教育成本的核算以及学费定价模式与机制等方面,很少有全面的论证其学费调整的合理性并设定定价模型的综合性研究;研究方法上也相对单一,更多是运用单一的数理模型法或者文献研究法,较少运用创新型的方法。首次以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作为研究对象,创新性地将指数化的数理研究方法与高校学费相结合,构建了浙江省普通公办高校学费调整指数的三维分析框架来论证当前学费调整的合理性,并通过对多种有效影响学费调整因素的数量分析形成了多元回归的数量模型,由此设计出符合浙江省实际情况的普通公办高校学费调整定价模型。研究发现,自2015年开始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调整总体而言是合理的,不过在学费调整机制、不同经济负担能力的居民分担学费的比例、不同高等教育层次的学费高低情况和不同学科专业之间的学费差异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浙江省应该逐步建立以高校生均培养成本为主的学费调整机制;学费调整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居民的经济可承受能力;学费调整应该反映教育投资者的意愿和选择;学费调整应该加大不同学科专业的差异性;学费调整既要体现差异性也要注重资源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配置。
温妍[10](2019)在《湖南省民办幼儿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现状的调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石,是数万幼儿人生的开端教育,其不仅是教育体系的重要奠基阶段,也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对于我国亿万幼儿来说,还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未来发展都有着深远而重大的影响。我国民办园数量已超过公办园数量,占据了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大半江山。我省作为我国学前教育的中流砥柱,在民办学前教育事业中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作为公办学前教育的补充,民办幼儿园为我省贡献了突出的力量。民办园家长的教育成本分担问题一直是社会热议的中心,“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也关系着我省千万家庭的幸福。虽然我国已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但我省民办园在实际收费中还存在许多不明确的细节。我省民办园目前的等级划分还尚不明晰,在收费上仅需要在政府备案通过即可,诸多未评级园的收费千差万别,高端民办园收费也较为昂贵。我省各地区的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力度还不够,对于偏远地区的倾斜力度还有待加强。本文在疏理和总结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民办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湖南省民办幼儿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现状调查问卷》和《湖南省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现状访问提纲》。根据发展梯度选择了我省三个地区,共30个民办幼儿园,利用问卷调查和访问提纲进行了调查。从量化研究的角度上对我省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的项目和数量进行了调查,并对不同等级民办园和城乡民办园进行了对比。然后分析了影响我省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的因素,并对现状进行了讨论。在基于对现状的了解,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省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我省民办园家长的需要,对构建合理的湖南省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模式提出了建议。
二、关于教育收费与个人教育投资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教育收费与个人教育投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研究 ——以A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问题 |
(三)研究意义 |
二、文献回顾与评论 |
(一)关于学前教育普惠性的研究 |
(二)关于普惠性幼儿园成本分担的相关研究 |
(三)其他教育阶段的成本分担研究 |
(四)已有研究述评 |
三、核心概念与界定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 |
(二)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三)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 |
(四)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框架 |
第一章 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的理论前提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本质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的价值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特点 |
二、农村普惠性民办园成本分担的理论依据 |
(一)成本分担理论——获益与支付 |
(二)准公共产品理论——竞争抑或排他 |
(三)公平奠基理论——开端处公平 |
三、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实证测算 |
(一)办园成本的影响因素 |
(二)办园成本的实证测算 |
(三)办园成本的现实分析 |
第二章 农村幼儿家庭成本分担逻辑与能力分析 |
一、农村幼儿家庭成本分担的基本逻辑 |
(一)家庭成本分担的内涵 |
(二)家庭成本分担的核心 |
二、农村幼儿家庭的最大经济承受能力 |
(一)贫困线——家庭必要支出的理论依据 |
(二)全国农村幼儿家庭最大经济承受能力 |
(三)A县家庭承受能力较高,低收入家庭无力承担 |
三、A县农村幼儿家庭的实际支付能力 |
(一)农村居民收入增加,学前教育支付能力有提升 |
(二)生均教育支出差异明显,低收入家庭努力度高 |
(三)教育负担率高,低、中低收入家庭负担压力大 |
第三章 政府、家庭、办园者的利益博弈 |
一、效率与公平:政府成本分担的逻辑与能力分析 |
(一)政府成本分担的基本逻辑 |
(二)政府成本分担的影响因素 |
(三)政府成本分担的作用机制 |
(四)政府财政投入的发展与问题 |
二、投入与回报:办园者成本分担的逻辑与能力分析 |
(一)办园者成本分担的基本逻辑 |
(二)办园者成本分担的影响因素 |
(三)办园者的办园意愿不强烈 |
三、平衡与博弈:三方主体间的成本分担 |
(一)三方成本分担的原则与标准 |
(二)三方成本分担的理论模型 |
(三)A县成本分担的基本问题 |
第四章 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的改进建议 |
一、农村普惠性民办园成本分担机制的设计原则 |
(一)公平性原则 |
(二)补偿性原则 |
(三)差异性原则 |
二、农村普惠性民办园成本分担主体的改进策略 |
(一)政府主导 |
(二)家庭参与 |
(三)办园者支持 |
(四)社会补充 |
结语:展望与反思 |
一、未来展望 |
二、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2)公共物品价格问题研究 ——基于广义价格角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与评述 |
1.2.1 关于公共物品的概念 |
1.2.2 关于公共物品的需求 |
1.2.3 关于公共物品的供给 |
1.2.4 关于公共物品的价格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主要贡献 |
2 基本涵义:公共物品和价格 |
2.1 关于公共物品的基本涵义 |
2.1.1 基于消费角度 |
2.1.2 基于生产角度 |
2.1.3 基于制度角度 |
2.1.4 公共物品的分类 |
2.2 关于价格的基本涵义 |
2.2.1 价格形式的特征 |
2.2.2 价格形成的基础 |
2.2.3 简要评述 |
3 理论基础:广义价格论 |
3.1 广义的物品 |
3.2 广义的产权 |
3.2.1 产权的涵义及特征 |
3.2.2 三种基本的产权制度 |
3.3 广义的成本 |
3.3.1 成本的涵义 |
3.3.2 成本的延展 |
3.3.3 广义成本的层次态分析 |
3.4 广义的收益 |
3.4.1 收益的涵义 |
3.4.2 收益的延展 |
3.5 广义的交换 |
3.5.1 交易及其交易的三种形式 |
3.5.2 交换与分配的相互转化 |
3.5.3 交易频谱及各种价格形态的定位 |
3.6 广义的价格 |
3.6.1 广义价格的定义 |
3.6.2 生产制度的选择 |
3.6.3 结语 |
3.7 广义价格论的应用:以循环经济为例 |
3.7.1 初始投入环节的价格安排 |
3.7.2 生产环节的价格安排 |
3.7.3 销售环节的价格安排 |
3.7.4 消费回收环节的价格安排 |
4 公共物品的价格形成 |
4.1 公共物品价格形成的过程和机理 |
4.2 纯公共品的价格形成与优化分析 |
4.2.1 纯公共品供给的成本构成 |
4.2.2 纯公共品价格形成优化分析 |
4.3 准公共品的价格形成与优化分析 |
4.3.1 准公共品Ⅰ的价格形成和优化分析 |
4.3.2 准公共品Ⅱ的价格形成和优化分析 |
4.3.3 准公共品Ⅲ的价格形成和优化分析 |
5 公共物品的价格模型 |
5.1 定价基础的确定 |
5.1.1 以受益原则为基础定价 |
5.1.2 以支付能力为基础定价 |
5.2 K值的类型和定价模型 |
5.2.1 线性模型 |
5.2.2 非线性模型 |
6 公共物品的价格政策 |
6.1 纯公共品的价格政策 |
6.1.1 纯公共品的有效供给与价格结构选择 |
6.2 准公共品的价格政策 |
6.2.1 准公共品价格政策的目标 |
6.2.2 对我国准公共品价格政策的讨论 |
6.2.3 对我国准公共品价格政策改革的建议 |
7 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3)分类管理背景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相关研究 |
二、民办高校发展的比较研究 |
三、风险理论与民办高校风险防控的相关研究 |
四、文献综述基本评析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民办高等院校的内涵 |
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及分类管理 |
三、风险及民办高校风险 |
第二节 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
一、风险理论 |
二、风险管理理论 |
第三节 利益相关者理论概述 |
一、基本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 |
第四节 民办高等教育的属性分析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民办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
三、民办高等教育的私人属性 |
第三章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部署和推进 |
第一节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推进 |
第二节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基本内容 |
一、营利性民办高校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经营的区别 |
二、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的特殊性 |
第三节 民办高校分类选择的趋势和现状 |
一、我国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选择趋势 |
二、民办高校的分类选择 |
三、分类管理下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现状 |
四、分类管理下民办高校的发展特征 |
第四节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意义和影响 |
一、搭建了营利性大学发展平台 |
二、重构了营利性大学财产权益 |
三、增加了营利性大学办学成本 |
四、放大了营利性大学的营利形象 |
五、放开了营利性大学收费限制 |
六、增加了营利性大学师资队伍建设的难度 |
第四章 分类管理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风险及成因 |
第一节 分类管理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风险 |
一、政策法律法规风险 |
二、管理决策风险 |
三、办学质量风险 |
四、财务风险 |
五、市场风险 |
第二节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成因 |
一、政策法规风险成因 |
二、管理决策风险成因 |
三、办学质量风险成因 |
四、财务风险成因 |
五、市场风险成因 |
第五章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评估及分析 |
第一节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评估体系构建 |
一、风险评估指标选择的基本原则 |
二、风险评估体系设计 |
三、评价指标的处理 |
第二节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的评估 |
一、实证分析过程 |
二、实证结果分析 |
第三节 营利性民办高校的SWOT分析 |
一、内部优势(Strengths)分析 |
二、内部劣势(Weakness)分析 |
三、外部机遇(Opportunities)分析 |
四、外部威胁(Threats)分析 |
第六章 分类管理下民办高校风险防控的国际经验和借鉴 |
第一节 “专业机构+高校+政府”相结合的典型风险防控机制 |
一、日本私立高校的经验 |
二、韩国私立高校的经验 |
第二节 “专业机构+高校”相结合的典型风险防控机制 |
一、以英、德、法为代表欧洲国家的机制与经验 |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经验 |
第三节 “专业机构+政府机构”相结合的典型风险防控机制 |
一、高等教育机构风险评估的流程 |
二、高等教育机构风险控制的措施 |
第四节 对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防控的借鉴 |
一、政府管理层面 |
二、营利性民办高校管理层面 |
第七章 “三维六位”一体的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防控体系与机制构建 |
第一节 “三维六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原则及框架 |
一、体系与机制构建的基本原则 |
二、体系和机制建构的基本框架 |
第二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内部治理体系的完善 |
一、提高内部治理质量,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 |
二、转变内部治理观念,规范办学行为 |
三、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学校的决策与执行能力 |
第三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 |
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基本原则 |
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基本路径 |
三、构建完善的师资队伍培养机制 |
第四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 |
一、树立风险意识,全面认识办学风险 |
二、建立风险预警与评估系统,提高对风险的应对能力 |
三、做好风险防范管理准备,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
第五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系统的完善 |
一、建立和完善财务自我平衡机制 |
二、建立和完善财务的自我扩张机制 |
三、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 |
第六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政府及社会职能与功能完善 |
一、政府的功能与责任 |
二、社会相关团体与公众的功能与责任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历史研究(1948-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政府有效干预早期保育教育市场是多国难题 |
(二)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历史具有典型意义 |
(三)英格兰经验对我国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具有借鉴价值 |
二、概念界定 |
(一)早期保教 |
(二)早期保教市场 |
(三)政府干预 |
三、相关研究综述 |
(一)关于早期保教市场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研究 |
(三)关于英格兰早期保育教育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与意义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意义 |
五、研究过程与方法 |
(一)研究过程 |
(二)研究方法 |
六、论文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英格兰早期保教市场政府干预框架的学理分析 |
一、市场失灵的一般表现与早期保教市场失灵 |
(一)市场失灵的一般原因与常见表现 |
(二)早期保教市场失灵的原因与表现 |
二、政府干预的一般策略与早期保教市场政府干预 |
(一)政府干预市场的一般性策略与工具 |
(二)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策略解析 |
三、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路径选择与框架建构 |
(一)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耦合视角下的路径选择 |
(二)提供购买与监管引导:互动关系中的框架建构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政府有限干预致使早期保教市场粗犷扩张(1948-1996) |
一、战后英格兰福利国家的建立与女性的觉醒 |
(一)福利国家的全面建立与新自由主义改革 |
(二)女性独立意识的崛起与保教需求的增长 |
二、界定福利的边界:原生保教市场中的政府直接提供 |
(一)公立小学幼儿班教育取向及其历史溯源 |
(二)公立幼儿学校的保育取向及其历史溯源 |
三、守护安全的底线:原生保教市场中的政府规制监管 |
(一)原生早期保教市场萌芽发展的历史溯源 |
(二)私立保教供给强制注册制度的艰难探索 |
(三)保教督导制度从无到有从分权走向集权 |
四、有限干预的结果:保教市场供给不均衡质量不稳定 |
(一)多元供给应需而生,地域分布均衡性差 |
(二)保教实践多样,质量缺乏标准稳定性低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政府全面干预促进早期保教市场走向成熟(1997-2007) |
一、第三条道路理论与布莱尔的“新英国” |
(一)第三条道路推行的政治经济背景 |
(二)第三条道路指引新工党治国方略 |
(三)第三条道路关照下的保教新战略 |
二、革新公平的定义:保教市场成熟过程中的政府提供与购买 |
(一)成立早期卓越中心,树立保教质量典范 |
(二)推广综合儿童中心,打破贫困代际循环 |
(三)购买私立部门服务,强制增加保教供给 |
三、塑造有效的市场:保教市场成熟过程中的政府监管与引导 |
(一)明确注册督导责任主体与最低质量标准 |
(二)出台法定质量框架,监管保教过程质量 |
(三)改革专业发展路径,引导师资水平提升 |
(四)实行供需双侧投入,支持市场参与主体 |
四、创新地方的治理:保教市场成熟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角色 |
(一)作为伙伴关系关键成员,探索地方自治 |
(二)成为民主战略领导,管理当地保教市场 |
五、全面干预的成效:保教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且质量趋于稳定 |
(一)供需基本实现平衡,资本盈利能力触顶 |
(二)保教实践开始融合,保教质量趋于稳定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府深化改革引发早期保教市场发展困境(2008-2018) |
一、政党更迭与财政紧缩的危机时代 |
(一)金融危机以后英国“消失的十年” |
(二)保育教育成为社会流动重要工具 |
二、强化市场的作用:后成熟保教市场中的政府提供与购买 |
(一)重申儿童中心干预功能,转向结果公平 |
(二)规范公立学位分配,精准扶持弱势儿童 |
(三)扩大服务购买范围,刺激供需二次增长 |
(四)免费学位拨款改革,不同部门公平竞争 |
三、维护市场的运转:后成熟保教市场中的政府监管与引导 |
(一)忠实儿童中心取向,持续修订质量框架 |
(二)健全注册督导制度,有效落实质量框架 |
(三)应对师资数量挑战,博弈质量提升路径 |
(四)补偿保教支出,鼓励家长延长就业时间 |
四、规范地方的治理:后成熟保教市场中的地方政府角色 |
(一)升级协同委托系统,完善市场管理流程 |
(二)构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服务型政府 |
(三)支持质量提升的经验与解除责任的争议 |
五、深化改革的影响:保教市场供需平衡质量稳定但成本高昂 |
(一)供给波动平稳,灵活满足市场多元需求 |
(二)供给成本高昂,威胁质量提升可持续性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评析与启示 |
一、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演变特征与影响因素 |
(一)英格兰早期保教市场干预工具的演变分析 |
(二)英格兰早期保教市场干预工具的成因分析 |
二、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成就、困境与展望 |
(一)成就:有为政府有效应对保教市场失灵 |
(二)困境:质量提升以及供给可持续性受阻 |
(三)展望:深化政府主导超越市场话语体系 |
三、英格兰政府干预经验对我国学前教育深化改革的启示 |
(一)英格兰经验对我国学前教育宏观治理的启示 |
(二)英格兰经验对我国学前教育中观治理的启示 |
(三)英格兰经验对我国学前教育微观治理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文献特征 |
2.2 国内教育税收相关研究 |
2.3 国外教育税收相关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教育税收制度理论基础 |
3.1 教育税收制度理论分析框架 |
3.2 教育税收经济学理论 |
3.3 教育税收法理基础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教育税收制度的现状分析 |
4.1 我国教育税收制度沿革 |
4.2 我国教育税收制度现存问题 |
4.3 我国教育税收制度问题根源剖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外教育税收制度研究与启示 |
5.1 国外教育税制度实践 |
5.2 国外税收优惠制度实践 |
5.3 国外教育税收制度研究启示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设计 |
6.1 教育税开征的基本原则 |
6.2 教育税的税收要素界定 |
6.3 教育税的税收优惠设置 |
6.4 教育税与财政支出的关系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实证分析: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政策有效性验证 |
7.1 模拟实证:教育税财政充足性定量分析 |
7.2 检验实证:教育税收对教育资源分配影响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6)我国教育费附加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现有文献的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2 教育费附加相关理论分析 |
2.1 教育费附加的概念 |
2.1.1 城市教育费附加 |
2.1.2 农村教育费附加 |
2.1.3 地方教育附加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人力资本理论 |
2.3 教育费附加的性质分析 |
3 教育费附加的发展与现状 |
3.1 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沿革 |
3.1.1 农村教育费附加 |
3.1.2 城市教育费附加 |
3.1.3 地方教育附加 |
3.2 教育费附加基本收入情况 |
3.3 教育费附加征管状态 |
4 教育费附加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教育费附加存在的问题 |
4.1.1 征收源泉难以控制、附加费收入不稳定 |
4.1.2 教育费附加收入的地区性差异显着 |
4.1.3 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合法性、合理性不足 |
4.1.4 征管部门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重视程度不够 |
4.1.5 税务部门协调性不足、教育费征管效率低 |
4.1.6 双重征收、教育费负担感加重 |
4.1.7 教育费监管力度不足、监管体系缺失 |
4.2 教育费附加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
4.2.1 教育经费制度体系存在缺陷 |
4.2.2 教育费附加征管法治化程度低 |
5 我国教育费附加改革的思路与政策建议 |
5.1 我国教育费附加改革思路 |
5.2 取消教育费附加制度 |
5.3 改进和优化教育费附加制度 |
5.3.1 推进教育费附加征管法治化的原则 |
5.3.2 推进教育费附加征管法治化的路径 |
5.4 加快“教育费改税” |
5.4.1 “教育费改税”的必要性 |
5.4.2 “教育费改税”的可行性 |
5.5 “教育费改税”的设想 |
5.5.1 “教育费改税”的基本原则 |
5.5.2 “教育费改税”的总体思路 |
5.5.3 “教育费改税”中的现实问题 |
5.5.4 “教育费改税”的方案选择 |
5.5.5 “教育费改税”的配套措施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7)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研究 ——以安徽省潜山县某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计划 |
四、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的理论概述 |
一、概念界定 |
(一) 农村家庭 |
(二) 高等教育 |
(三) 高等教育需求 |
二、理论基础 |
(一) 人力资本理论 |
(二) 需要层次理论 |
(三) 教育选择理论 |
第二章 问卷调查与个案访谈 |
一、问卷与访谈设计 |
二、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 |
(一) 调查对象个体和家庭基本特征 |
(二) 子女受教育情况 |
(三) 家庭高等教育需求状况 |
(四) 对子女选择高校及专业考虑的因素 |
(五) 家庭对高等教育的态度 |
三、个案访谈 |
(一) 走进H家庭 |
(二) H家庭对高等教育需求的概述 |
第三章 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分析 |
一、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现状分析 |
(一) 家庭高等教育需求意愿较强 |
(二) 家庭高等教育需求层次较高 |
(三) 家庭高等教育需求主要动因单一 |
二、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影响因素分析 |
(一) 家庭因素 |
(二) 高校因素 |
(三) 社会因素 |
第四章 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
一、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存在的问题 |
(一) 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存在非理性倾向 |
(二) 农村家庭高等教育工具性需求高于价值性需求 |
(三) 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资源有效供给不足 |
二、对策建议 |
(一) 引导家庭形成理性高等教育需求观念 |
(二) 完善教育系统支持的运行机制 |
(三) 提高政府组织支持家庭高等教育的总体效益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8)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费定价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 |
(二) 国内相关研究 |
(三) 文献述评 |
三、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 主要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存在的不足 |
(一) 创新之处 |
(二) 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理论基础 |
1.1 概念界定 |
1.1.1 研究对象的界定 |
1.1.2 高等学校学费 |
1.1.3 学费定价 |
1.1.4 学费定价机制 |
1.1.5 研究地域的界定 |
1.1.6 教育成本 |
1.2 相关理论基础 |
1.2.1 学费的性质 |
1.2.2 教育产品 |
1.2.3 高等教育公平论 |
第二章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学费现状及其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 |
2.1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发展现状 |
2.1.1 高等学校学费呈现上涨趋势 |
2.1.2 我国高等学校的学费与受教育者家庭收入不匹配 |
2.1.3 高等学校学费的价值与价格不对等 |
2.1.4 差异化学费定价未能真正体现 |
2.2 我国现阶段普通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机制 |
2.2.1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定价主体 |
2.2.2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费定价的标准 |
2.2.3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费定价的原则 |
2.2.4 我国现行普通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法 |
2.3 我国现阶段普通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 |
2.3.1 定价主体及参与方方面 |
2.3.2 定价原则方面 |
2.3.3 制定收取标准比例方面 |
2.3.4 定价方法方面 |
第三章 影响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机制因素分析 |
3.1 政治因素 |
3.2 经济因素 |
3.2.1 成本分担方的承担能力 |
3.2.2 生均教育成本 |
3.2.3 高等教育的供求关系 |
3.2.4 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率 |
3.3 社会历史文化因素 |
3.4 其他因素 |
第四章 国际高等学校学费定价机制的经验与启示——以美国为例 |
4.1 美国高等学校学费定价机制 |
4.1.1 美国学费定价的理论基础 |
4.1.2 美国学费定价的原则 |
4.1.3 美国学费定价时考虑的因素 |
4.1.4 美国高等教育学费定价的标准 |
4.1.5 美国高等教育学费定价的程序 |
4.2 经验与启示 |
4.2.1 学费定价标准灵活性大 |
4.2.2 依高校的任务和性质的不同定价学费 |
4.2.3 高校有学费定价的自主权 |
4.2.4 完善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 |
第五章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机制完善与优化 |
5.1 完善政府在高等学校学费定价机制确立中的宏观调控作用 |
5.1.1 政府在学费定价机制确立中的角色定位 |
5.1.2 完善宏观调控的具体措施 |
5.2 合理地制定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标准 |
5.2.1 以“标准培养成本”代替“实际培养成本” |
5.2.2 科学地计算标准培养成本分担的项目 |
5.2.3 标准培养成本下的“标准”的确定须合理 |
5.3 普通高等学校的学费定价机制应因“地”制宜 |
5.3.1 高校类型之差异 |
5.3.2 地区发展之差异 |
5.3.3 办学定位之差异 |
5.3.4 学科专业之差异 |
5.4 采用正确的指导原则和听取学生方的意见 |
5.4.1 能力支付原则 |
5.4.2 公平及效率原则 |
5.4.3 有效学费定价原则 |
5.4.4 听取学生方的意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9)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与思路 |
1.5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6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重难点分析 |
2 学费调整的相关理论基础 |
2.1 成本分担理论 |
2.2 公共产品理论 |
2.3 教育公平理论 |
3 浙江省各地区公办高校学费调整基本现状分析 |
3.1 浙江省学费调整的政策分析 |
3.2 中央部属高校学费调整情况分析 |
3.3 各地区地方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费调整情况分析 |
3.4 各地区地方公办普通高职高专学校学费调整情况分析 |
4 浙江省各地区公办高校学费调整的指数分析 |
4.1 各地区公办高校基于社会居民生活水平的学费调整指数分析 |
4.2 各地区公办高校基于高等教育成本的学费调整指数分析 |
4.3 各地区公办高校基于毕业生收入水平的学费调整指数分析 |
5 浙江省公办高校学费调整的定价模型 |
5.1 常用的学费定价计量方法 |
5.2 基于学费调整指数的公办高校学费调整的定价模型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原因分析 |
6.3 对策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10)湖南省民办幼儿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现状的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一、民办幼儿园对满足我国家庭的学前教育服务诉求具有重要意义 |
二、民办幼儿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问题引发强烈社会关注 |
三、目前民办幼儿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还存在诸多问题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概念界定 |
一、民办幼儿园 |
二、教育成本 |
三、幼儿园教育成本 |
四、幼儿园教育成本分担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相关文献述评 |
第五节 调查设计 |
一、调查目的 |
二、调查对象 |
三、调查内容 |
四、调查工具 |
五、调查方法 |
第二章 调查结果与分析 |
第一节 湖南省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项目的情况 |
第二节 湖南省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数量概况 |
一、不同等级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数量情况 |
二、城乡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数量情况 |
第三节 湖南省不同等级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数量的差异 |
一、不同等级民办园家长间保教费分担数量差异较大 |
二、高端民办园与其他等级民办园伙食费差异性较大 |
三、不同等级民办园家长分担的延时服务费无差异 |
四、高端民办园与一级普惠园校车收费差距较大 |
五、兴趣班费用在不同等级民办园间差异较大 |
六、高端民办园与二级普惠园家长分担的保险费之间存在差异 |
第四节 湖南省城乡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数量的差异 |
第三章 讨论 |
第一节 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现状呈现复杂多样的特点 |
一、民办园的多样化定价导致家长教育成本分担数量呈现差异化 |
二、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各项目的合理性问题 |
三、家长负担的成本高低与保教质量不成正比 |
第二节 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现状的影响因素 |
一、民办园的不同等级影响到家长成本分担数量的多少 |
二、不同类型的家长对分担水平产生正负不同效应 |
三、政府扶植力度的不同影响了家长的负担水平 |
第三节 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与收入之间存在不匹配的问题 |
一、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与家庭收入之间的关系 |
二、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的合理性 |
第四章 结论及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一、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数量差异较大 |
二、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受多种因素影响 |
三、民办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与收入的匹配程度不高 |
第二节 建议 |
一、对于民办园实行积极歧视政策,保障教育资源分配公平 |
二、加大政府对我省民办园财政投入 |
三、规范我省民办园收费标准 |
四、引导社会力量对于我省民办园的支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1 |
附录2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成果 |
后记 |
四、关于教育收费与个人教育投资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研究 ——以A县为例[D]. 郭新宇. 东北师范大学, 2021
- [2]公共物品价格问题研究 ——基于广义价格角度[D]. 傅伟.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3]分类管理背景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研究[D]. 刘学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4]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历史研究(1948-2018)[D]. 陈欢.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5]基于可持续供给的教育税收制度研究[D]. 冯骁.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6]我国教育费附加问题研究[D]. 黄沁.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2)
- [7]农村家庭高等教育需求研究 ——以安徽省潜山县某村为例[D]. 盛玲玲. 扬州大学, 2019(02)
- [8]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费定价机制研究[D]. 苟斐斐. 广西大学, 2019(01)
- [9]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问题研究[D]. 肖剑. 宁波大学, 2019(06)
- [10]湖南省民办幼儿园家长教育成本分担现状的调查研究[D]. 温妍. 湖南师范大学, 2019(01)